目前分類:管錐編 (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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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八 黥布列傳

《田儋列傳》:「謂其客曰:『橫始與漢王俱南面稱『孤』;今漢王為天子,而橫乃為亡虜,而北面事之,其恥固已甚矣。』(就是不想當你手下,你想怎樣!)

「英布者,其先豈春秋所見楚滅英六皋陶之後哉?身被刑法,何其拔興之暴也!」馬為項羽、英布謂攀華冑,意謂二人明德之後,猶叨餘慶,故能無籍而勃興;班采褚撰霍光譜諜,意謂霍叔犯上作亂,戾氣所遺,光遂作孽貽殃。後人遭際,遙定於累葉以前,兒孫否泰,陰本諸先祖所作;由《易》之「積善餘慶,積不善餘殃」、《老》之「天網疏而不漏」等說,孳生馬、班此類史論,不啻為釋氏「前因」、「現業」之教張本先容。吾國古說祇道先祖及於後人,非道前生即是後身:如項羽、英布、霍光乃舜、皋陶、霍叔之裔孫,而非三人之轉世。乃一脈相傳,非一身輪迴。釋教身異世遷,仍食前生宿因之果。

 

三九 淮陰侯列傳

「信度:『何等已數言上,上不我用。』即亡。」逕以「我」述意中事,聞其心口自語。在錢鍾書舉的例子裡,「相約」、「誚」、「心語口」、「口其心」,一人獨白而宛如兩人對語。後世小說家代述角色之隱衷,即傳角色之心聲,習用此法,蔚為鉅觀。(意識流的先端啊!)

「蕭何曰:『王必欲長王漢中,無所事信;必欲爭天下,非信無所與計事者。』」《論語.公治長》:「十室之邑,必有忠信如丘者焉。」「必」訓「如」、「若」、「倘」、「脫」。(必是「假設語氣」的語詞)

武涉、韓信二人之意,皆釋敵養寇,挾以自重也。(兔死狗烹,鳥盡弓藏)

「蒯通曰:『蹠之狗吠堯,堯非不仁,狗固吠非其主。』」《舊唐書.史憲誠傳》陰欲為亂,而謂文恪曰:『憲誠蕃人,猶狗也,誰能識主,雖被棒打,終不忍離。』其狡譎如此!」得飼則隨新主,棒打不離舊主,斯又狗喻之兩邊矣。鍾惺、譚元春《古詩歸》卷二譚評:「則衣食之外,別無君臣。」實抉此旨。然尚有等而下焉者,跖犬而搖尾於非主,楚妻而送睞於外人,吃裡扒外是也

 

四0 田儋列傳

「田橫之高節,賓客慕義而從橫死,豈非至賢!余因而列焉。不無善畫者,莫能圖,何哉?」《索隱》:「言天下非無善畫之人,而不知圖畫田橫及其黨慕義死節之事。」唐人很愛畫畫,誤以圖謀為圖畫。

 

四一 酈生陸賈列傳

「一歲中往來過他、客、率不過再三過。數見不鮮,無久慁公為也!」「鮮」者,「新好」之食也;「不鮮」者,「原」也,宿饌再進也。「不鮮」自指食不指人,而食之「不鮮」,又由於人之「不鮮」,頻來長住,則召慢取怠。陸賈知「數見」、「久溷」必致禮衰敬殺,人之常情,父子間亦不能免。

 

四二 扁鵲倉公列傳

「扁鵲以其言,飲藥三十日,視見垣一方人;以此視病,盡見五臟癥結。」後如「秦宮鏡」、「藥王樹」、「仙人石」、「上池水」,皆人之虛願而發為異想,即後世醫學透視之造因矣。神話、魔術什九可作如是觀,胥力不從心之慰情寄意也。

淳于意育有五女無子,其師亦無子,以證醫家無種子之術

「病得之欲男子而不可得也」(後宮無出口,壓抑得病)

「病有六不治:……信巫不信醫。」夫初民之巫,即醫耳。何休《解詁》:「巫者,事鬼神禱解,以治病請福者也。」蓋醫始出巫,巫本行醫。故《論語.子路》引「南人有言」,以「巫醫」連類合稱。醫藥既興,未能盡取巫祝而代之。當孔子之身,有康子之「饋藥」,亦有子路之「請禱」。《舊唐書.職官志》載有咒禁師,可考見舊俗於巫與醫之兼收並用也。巫祝甚且僭取醫藥而代之,不許後來者居上。陸龜蒙《奉酬襲美先輩吳中苦雨一百韻》:「江南多事鬼;巫覡連甌粵,可口是妖訛,恣情專賞罰;良醫只備位,藥肆或虛設。」曩日有「祝由科」,專以禁咒療疾,醫而純乎巫,余兒時尚及睹其釘雞作法也。馬遷乃以「巫」與「醫」分背如水火冰炭,斷言「信巫」為「不治」之由,識卓空前。然而拙醫亦能傷生,人不信醫,亦因醫多不足信也。

 

四三 魏其武安列傳

「景帝曰:『魏其者、沾沾自喜耳;多易,難以為相持重』」按「輕」則「易」,「重」則「遲」,以遲重為宰輔風度,說始著此。亞理士多德推心意弘廣之「大人」為群倫表率,其形於外者,行遲緩、聲沉著、語從容也。

馬遷行所無事,名從主人,以頭銜之一映襯稱謂之不一焉。夫私家尋常酬答,局外事後祇傳聞大略而已,烏能口角語脈以至稱呼致曲入細如是?貌似「記言」,實出史家之心摹意匠。此處皆當與小說、院本中對白等類耳,參觀《左傳》卷杜預《序》。

武安事,乃記丞相放人鴿子,爽約是也。

武安曰:「不如魏其、灌夫,日夜招聚天下豪傑壯士相與論議,腹誹而心謗,不仰視天而俯畫地。」蓋好交游而多往還,則雖不結黨而黨將自結,徒黨之形既成,即不犯上而為亂黨,亦必罔上而為朋黨。故武安此言最足以聳動主聽。

「首鼠兩端」。蓋吾國往日仕途,以持「兩端」為事上保身之世傳秘要。

「武安病侯」,班固、王充所記,皆於《史記》稍有增飾,蓋行文時涉筆成趣。若遽謂其其別有文獻據依,足補《史記》之所未詳,則刻舟求劍矣。(有時要把史書當小說看)

 

四四 韓長孺列傳

「治天下終不以私亂公。語曰:『雖有親父,安知其不為虎?雖有親兄,安知其不為狼?』」按言政治中無骨肉情也。

此篇載王韓兩造往復辯論。《戰國策.楚策》中亦有往例,正反相成,乃集思綜斷之佳例。

 

四五 李將軍列傳

「文帝曰:『惜乎!子不遇時,如令子當高帝時,萬戶侯豈足道哉!』」(文帝嘆廣生不逢時,卻不想想自己能不能用人,反省是反省別人,人之常情歟?)

「見草中石,以為虎而射之,中石沒鏃,視之石也;因復更射之,終不能復入石矣。」《列子.黃帝》記商丘水火無傷。皆謂敢作能行或生於無知不思;猶患睡遊或夢行症者睡時履險如夷,西語至取睡遊以喻萬無一失,而及其醒則畏謝不敏矣。(人的腎上腺素是必須被激發的)

 

四六 匈奴列傳

中行說「不欲行,漢彊使之,說曰:『必我行也,為漢患者』。」「必」乃「如」、「若」之義,已詳前論《淮陰侯列傳》,即「若我行,則將為漢患」。「必也」猶「必……也」,即「如」、「若」、「脫」、「苟」之義,中唐、北宋人尚知沿《史》、《漢》舊訓。南宋文家已失「必」字之解。以「者」為「語絕」,唐宋已成程式矣。

 

四七 衛將軍驃騎列傳

學藝四性:趙括學古法而墨守前規,霍去病不屑學古法而心兵意匠,來護兒我用我法而後徵驗於古法,岳飛既學古法而出奇通變不為所囿;造藝、治學皆有此四種性行,不特兵家者流為然也。

孫權勸呂蒙讀《左傳》,蓋早以《左傳》、《左氏外傳》為「兵書」之屬。

 

四八 平津侯主父列傳

閻若璩《潛邱劄記》謂「廉易而恥難」,「蓋廉乃立身之一節,而恥實心之大德,故廉尚可矯,而恥不容偽。」

「主父偃曰:『我阨日久矣!且丈夫不五鼎食;死即五鼎烹耳!』」(朝富貴,夕死可矣)

主父偃「遍召昆弟賓客,散五百金予之,數之曰:『始吾貧時,昆弟不我衣食,賓客不我內門。今吾相齊,諸君迎我,或千里。吾與諸君絕矣!』」馬遷於炎涼世態,如言之不足,故重言之者,殆別有懷抱而陳古刺今、借澆塊壘歟。

 

四九 司馬相如列傳

《考證》「劉知幾曰:『司馬相如為《自敘傳》,具在其集中,子長因錄斯篇』。」夫其人苟有自傳,作史者為之傳而採擷焉,事之必然,理所當然,脫非通錄全篇或整段,自毋庸片言隻句聲明來歷。馬遷為相如傳,必非照載原文而不予竄易,故未著「《自序》云爾」。《史通.序傳》云:「相如《自敘》乃記其客遊臨邛,竊妻卓氏,以《春秋》所諱,持為美談。」相如自道「竊妻」,不諱不怍,則不特創域中自傳之例,抑足為天下《懺悔錄》之開山焉,相如奮筆大書,「禮法豈為我輩設」,「為文身大不及膽」,當二語而無愧。

「卓王孫有女文君,新寡好音,故相如繆與令相重,而以琴心挑之。……文君竊從戶窺之,心悅而好之,恐不得當也。……夜亡奔相如。」按「繆」、「竊」、「心悅」也、「恐不得當」,望而知出於馬遷之揣摩,不類《自序》詞氣。後世文人評為女開擇婿法,然「奇局」新「開」,未必長局久持,文君閨怨不減

武帝曰:「朕獨不得與此人同時哉!」今語所謂「偏偏不」,強調感嘆意味

《文心雕龍.詮賦》謂相如《上林》「繁類以成艷」。夫排類數件,有同簿籍類函,亦修詞之一道。然相如所為,「繁」則有之,「艷」實未也,雖品題出自劉勰,談藝者不必效應聲蟲。然小說、劇本以游戲之筆出之,多文為富而機趣洋溢,盡俗之言,初非爾雅,亦非賦體,而「繁類」鋪比,妙契賦心(參觀《毛詩》卷《河廣》),抑且神明變化,前賢馬、揚、班、張當畏後生也。

《游獵賦》:「弓不虛發,中必決眥,洞胸達腋,絕乎心係」;「決」、裂也,眥裂則目不全矣。而杜甫《望嶽》「決眥入歸鳥」,則指窮極目力也。此文同而不害意異之例。

《游獵賦》:「雙鶬下」。詩人寫景賦物,雖每如鍾嶸《詩品》所謂本諸「即目」,然復往往踵文而非踐實,陽若目擊今事而陰乃心摹前構。史傳載筆,尚有準古飾今,因模擬而成捏造,況詞章哉?不特此也。湯賓尹《睡菴文集》卷一《<蒹葭館詩集>序》言:「情之所不必至,而屬對須之;景之所不必有,而押韻又須之。」學者觀詩文,常未免於(敝黽)廝踢,好課虛坐實,推案無證之詞,附會難檢之事,不可不知此理。然苟操之太過,若扶醉漢之起自東而倒向西,盡信書則不如無書,而盡不信書則如無書,又楚固失而齊亦未至為得矣。

《游獵賦》重犯處不少,斷未能強釋為有意對稱;非失檢,即才竭耳。漢魏、六朝之賦常一味鋪比,同篇複出,幾成通疵。

相如「子虛」、「烏有」、「亡是」是特主譎諫之義爾。張衡《西京賦》「憑虛」、「安處」效焉。

相如諫獵,「枯木朽株,盡為害矣!」相如謂微物不可忽,無用者足為害;《晉書.石勒載記》下程琅諫勒出獵曰:「且枯木朽株,盡能為害,馳騁之敝,古今戒之」,勒不聽,「是日逐獸,馬觸木而死,勒亦幾殆」,堪為箋證。鄒陽謂下材不可棄,無用者或有稗,此又一喻兩邊之例也。

《大人賦》:「下崢嶸而無地兮」;《游獵賦》:「刻削崢嶸」,一為深險,一為高峻。「崢嶸」指上高,而并能反指下深者,深與詗一事之俯仰殊觀耳。古希臘文bathos訓深,而亦可訓高;拉丁文altus訓高,而亦訓深;頗足參証。德語則謂沉淵墜谷之深正如陟嶺登峰之高,以上比下,通降於升,即莊子云「亦若是」也。

「相如雖多虛辭濫說,然其要歸引之節儉,此與《詩》之風諫何異?」按《漢書.司馬相如傳.贊》引之,而復述揚雄譏相如「勸百而風一,曲終而奏雅」。

 

五0 汲鄭列傳

「大將軍青侍中,上踞廁而見之」;竊謂此傳與《項羽本紀》中「廁」,皆指溷廁;《張釋之、馮唐傳》中「廁」,則指邊涯。「踞廁」接見大臣,亦西方帝皇舊習,蒙田所謂據廁牏為寶座,處理機要;並有入廁面君特許狀,頒予重臣,俾於溷圊得便宜如宣室之覲。吾國古代似無此典制。(廁所不會臭嗎?萬一發現人彘怎麼辦?)

「忿發罵曰:『天下謂刀筆吏不可以為公卿,果然!』」;然《蕭相國世家》:「太史公曰:『蕭相國何於秦時為刀筆吏』」;汲黯之罵,誠為黯於漢家故事矣。

《漢書.張、馮、汲、鄭傳》將馬遷感嘆辭著於本傳,猶畫蛇添足。

 

五一 儒林列傳

「黃生曰:『湯武非受命,乃弒也。……』轅固生曰:『不然,必若所云,是高祖代秦,即天子之位,非耶?』」《酈生、陸賈列傳》賈對高帝曰:「且湯、武逆取而順守之」;「逆取」則「弒」爾。然《孟子.梁惠王》:「但聞誅一夫」,是則儒家者流於「受命、放殺」,早有定論。據趙歧《孟子題辭》,文帝世《孟子》已置博士,而轅固生不知引以張目,當時陋儒老生之專固可知。(老先生不讀書)

黃生曰:「冠雖敝,必加於首;履雖新,必關於足。何者,上下之分也。桀、紂雖失道,然君上也;湯、武雖聖,臣下也。」賈誼上書取譬一也。賈生以履指「小吏」,黃生以履指「臣下」,吏卑而陵「貴寵」,猶君卑而犯「君上」,均如「履」不「關於足」而「加於枕」爾。(臣犯君如枕鞋睡覺,沒規矩禮貌)

竇太后「召轅固生問《老子》書,固曰:『此是家人言耳!』」「家人」謂匹夫、庶民;「家人子」則或謂無位號姬妾,或謂凡庶係嗣(「家人」子)。歐陽修《新五代史》有《家人列傳》,以概漢、唐之《外戚》、《后妃》、《宗室》諸傳,斯又「家人」孚甲之新意也。

 

五二 酷吏列傳

張湯「始為小吏乾沒」;《集解》:「徐廣曰『隨勢沉浮也』」猶言「埋沒」。謂埋沒於小吏中,非謂小吏黷貨取利。《通俗編》又謂唐以來始以吞沒他人財物為「乾沒」。歸有光《送同年丁聘之之任平湖序》云:「軍府之乾沒,動至百萬」;此唐宋以來沿用之義也。

 

五三 大宛列傳

蘇武、張騫行事全同。

「昆莫生棄於野,烏嗛肉飛其上,狼往乳之。」《周書.異域傳》亦有狼乳子之事。(狼也會養寵物)

 

五四 游俠列傳

「不愛其驅,赴士之阨困,既己存亡死生矣」。觀本傳記郭解「身所殺甚眾」,即「死生」也,殺生人使之死也;又記解「既振人之命」,即「存亡」也,拯垂亡者俾得存也。二事相反相成,而游俠鋤強助弱之道不外此乎。《後漢書.鄭太傳》「孔公緒高談清論,噓枯吹生」,章懷註:「枯者噓之使生,生者吹之使枯。」兩者句法相等。

 

五五 佞幸列傳

「諺言:『力田不如逢年,善仕不如遇合』,固無虛言。非獨女以色媚,而士宦亦有之。」蓋此傳亦徵馬遷創識,別詳《毛詩》卷論《駟鐵》。特拈出「士宦」者,蓋以害其政,故著之史策。《漢書.佞幸傳.贊》始曰:「柔曼之傾意,非獨女德,蓋亦有男色焉」,終曰:「王者不私人以官,殆為此也;」即馬遷之旨。然《漢書》所增石顯、淳于長輩,非色得君,與《史記》之「佞幸」,指意不符。南北朝史家,用心更別,似多出於「巧言令色」之「色」,而不出於「如好好色」之「色」,乃效《史》、《漢》作套語。

「李延年坐法腐。……與上臥起,甚貴幸,埒如韓嫣也。久之,寖與中人亂。」《後漢書.宦者列傳》具徵西漢後宮給事者,初不盡遭薰腐。《後漢書.周舉傳》對策:「豎宦之人,亦復虛有形勢,威逼良家,取女閉之」,以為「內積怨女」之例;具徵「虛有形勢」,亦多「取女」,初無須盡如欒巴之復形。《洛陽伽藍記》卷一《昭儀尼寺》記「閹官」、「黃門」祇能養義子而未嘗無遺嫠,六朝、兩漢,可相參驗。宦者與「中人」侶好,如明宮禁所稱「菜戶」、「對兒」者,想漢宮當亦有,此復未可以欒巴概例者。(腐人還是會有需要的,作作樣子也行?)

「太史公曰:『甚哉愛憎之時,彌之瑕之行足以觀後人佞幸矣。雖百世可知也。』」按「色衰愛弛」之意。萬事莫不有「時」,男女愛憎特其一例。《易.隨》:「彖曰:隨,剛來而下柔,動而說隨。……隨時之義大矣哉!」《呂氏春秋.首時》有曰:「聖人之於事,似緩而急,似遲而速,以待時」,又曰:「聖人之見時,若步之與影之不可離。」「時」、時機也、亦時宜也;在於人者,動則謂之「乘」,靜則謂之「待」,陽動而陰靜謂之「隨」,要之不離乎當機與應宜者是。別見論《秦始皇本紀》。

 

五六 滑稽列傳

「談言微中,亦可以解紛」。《國語.晉語》二優施謂里克曰:「我優也,言無郵」;韋昭註:「郵,過也」。蓋人言之有罪,而優言之能無罪,所謂「無郵」、「不惡」者是,亦即莎士比亞所謂「無避忌之俳諧弄臣」。

「優孟曰:『馬者,王之所愛也。以楚國堂堂之大,何求不得,而以大夫禮葬之,薄!請以人君禮葬之』」云云。按此即名學之「歸謬法」,充類至盡以明其誤妄也。

「優孟諫葬馬」事同《晏子春秋》晏子諫葬狗,無異也。各國詩文連類紛繁,或用之於魚;或用之於狼;最為奇者,烈士暮年,嘆己身為活動墳墓,又嬰未育而死,母身為其活動墳墓。睹記所及,毋慮二十許事,然皆喻於墓之葬而不及棺之殮。唯《五日談》言「以鼎為棺,以腹與墓」,與優孟語尤類。

「獻鵠」按此褚少孫所補「故事滑稽之語六章」之四。徐渭《路史》:「禮輕人意重!千里送鵝毛。」(不知道要摘什麼鳥)

「褚先生曰:『臣幸得以經術為郎,而好讀外家傳語。』」夫以《老子》為「內書」,則《詩》、《書》之為外書可知;後世道流,尚沿此稱。南北朝又以佛書為「內」而儒書為「外」。阮孝緒奉佛,而本「方內」、「方外」之辨,以儒為「內」,佛道為「外」;《廣弘明集》卷三載其《七錄.序》云:「其方內經、史至於術伎,合為五錄,謂之《內篇》;方外佛、道,各為一錄,謂之《外篇》。……[儉《七志》]則先道而後佛,今則先佛而後道,蓋所宗有不同,亦由其教有淺深也。」

 

五七 貨殖列傳

馬遷傳貨殖,論人事似格物理然,著其固然、必然而已。其云:「道之所符、自然之驗」,又《平準書》云:「事勢之流,相激使然」,正同《商君書.畫策》篇所謂:「見本然之政,知必然之理。」馬遷撰日用民生,於新史學不啻手闢鴻濛矣。(史學大躍進!)

「各勸其業,樂其事,若水之趨下,日夜無休時」,謂民樂利如水之趨下。又《荀子》之《富國》、《議兵》兩篇皆有「人()之如流水」,則謂善政,非僅貨財也。(水喻之同邊異柄)

「財幣欲其行如流水。」德國哲學家亦言錢之體用在乎流動不居,其形圓,即長轉之象。錢圓故轉,各國諺都有,而法國諺獨面面俱到:「錢形圓所以轉動也,而錢形又匾所以累積也」;蓋發明「流行」與「束聚」之相反相成矣。魯褎知錢之「內則其方,外則其圓」,而承之曰:「其積如山,其流如川」,亦謂圓行方止,圓緣宜轉而方孔宜串,「流行」與「束聚」於內交互為用也。錢本刀形,「故曰刀」;「利民」之說,乃望文生義焉。利傍有刀,寓刀劍之禍;錢傍雙戈,寓貪之速凶

「白圭曰:吾治生產,猶伊尹,呂尚之謀,孫吳用兵、商鞅行法是也。……仁不能以取予,……雖欲學吾術,終不告之矣。」按兼操術之嚴密與用心之嚴峻言之。(商戰如戰場)

「而白圭樂觀時變,故人棄我取,人取我與。……趨時若猛獸摯鳥之發。」按徐積《徐節孝先生文集》附江端所記《語錄》有云:「某少讀《貨殖傳》,見所謂『人棄我取,人取我與』,遂悟為學之法。蓋學能知人所不能知,為文能用人所不能用,斯為善矣。」(走冷門、投熱機)

「由此觀之,賢人深謀於廊廟,論議朝廷,守信死節,隱居巖穴之士設為名高者,安歸乎?歸於富厚也。是以廉吏久,久更富,廉賈歸富。富者,人之情性所不學而俱欲者也。」按下承一大節,皆申「天下熙熙,皆為利來,天下壤壤,皆為利往」之敷說。「廉吏久,久則富」謂吏廉而能久其位,久其位則雖廉而自能富;「廉賈歸富」謂為賈者廉其索價,則得利雖薄而貨可速售,貨速售則周轉靈,故雖廉而歸宿在富。吏與賈皆操廉之術,以收貪所不能致之效,正如白圭「治生」之言「仁」,「以取予」耳。(薄利多銷,作生意講求的是「信用」)

「夫用貧求富,農不如工,工不如商,刺繡文不如倚巿門」(要賺錢請別讀社會系、農學院、工學院,請去讀管院。)

「故曰:『寧爵毋刁』」言寧捨去官爵之主,毋捨去刁閒。足言之,即:「寧不事爵,毋不事刁。」(?不懂)

「家貧親老,妻子軟弱,歲時無以祭祀、進酒醵飲食,被服不足以自通,如此不慚恥,則無所比矣!無巖處奇士之行,而長貧賤,好語仁義,亦足羞也。」(談經論道是有其社會條件的,足衣食而可安於論道。沒有最基本的生活支持,談什麼大道理都枉然)

《法言.淵騫》篇:「或問貨殖。曰:『蚊!』」此傳所寫熙穰往來、趨死若騖、嗜利殉財諸情狀,揚雄以隻字該之,以么麼象之,兼要言不煩與罕譬而喻之妙。西方文家有謂世人一生鬨亂忙碌,無殊群蠅於玻璃瓶中飛動;卻與《楞嚴》相契,易「蚊」為「蠅」而已。又一哲學家謂吾人心智遭文字語言蠱惑,不易擺脫,如蠅處玻璃瓶中,哲學乃所以除蠱破惑,示痴蠅以出瓶之道;雖指治學而非指處世,然瓶中蠅與器中蚊立喻同柄同邊。均謂須脫迷網,得大自在;特各有其所謂網,其解網也,遂復我用法、卿用卿法耳。

 

五八 太史公自序

司馬談論六家之要指。莊周《天下》:「天下之治方術者多矣,各以其有為不可加矣。古之所謂道術者困惡乎在?曰:無乎不在。……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,譬如耳目鼻口各有所明,不能相通。……道術將為天下裂。」兩者皆言術之相非者各有其是,道之已分者原可以合。蓋有偏重而無偏廢,莊周而為廣大教化主,談其升堂入室矣。西方千五百年前舊說亦有以為大道裂而學術分歧,然各派相爭亦復相輔,如樂之和乃生於音之不同。(術業有專攻,不可偏廢)

「道家……其為術也,因陰陽之大順,采儒、墨之善,撮名、法之要。」按言道家并包備具五家之長,集其大成。龔自珍《集外未刻詩.題梵冊》曰:「儒但九流一,魁儒安足為?西方大聖書,亦掃亦包之」;即以司馬談推尊道家而移施於釋氏耳。釋書誠不足以當此,然「亦掃亦包」四字可以借計黑格爾所謂「奧伏赫變」;其《哲學史》中論學派之相非相續,亦同斯旨。(學派進化史觀?後來的比以前的好??)

「至於大道之要,去健羨,絀聰明」;《集解》:「如淳曰:『知雄守雌,是去健也;不見可欲使不亂,是去羨也;不尚賢,絕聖棄智也。』」「健」、「羨」乃二事,猶耳之「聰」、目之「明」為二事。

「夫儒者以六藝為法,六藝經傳以千萬數,累世不能通其學,當年不能究其禮。」遷錄談之《論》入《自序》,別具首尾,界畫井然,初非水乳之難分而有待於鵝王也。乃歷年無幾,論者已混父子而等同之,嫁談之言於遷,且從而督過焉。彪、固父子先後譏遷「崇黃老而薄《五經》」,「先黃老而後《六經》」,一若不知其說之出於談之《論》者。(批後人讀書不明,混淆談、遷)

「春秋之中,弒君三十六,亡國五十二,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,不可勝數」;《韓非子.備內》引《桃左春秋》:「人主之疾死者,不能處半」,又《姦劫弒臣》篇曰:「諺曰:『厲憐王』。」莎士比亞劇中英王坐地上而嘆古來君主鮮善終,均相發明。(當君王的也是很可憐的,被殺,被砍,還負亡國罪名)

「太史公曰:『唯唯!否否!不然!』」《集解》:「晉灼曰:『唯唯,謙應也;否否,不通者也』。」按晉解是也,主意為「否」,以「唯」先之,聊減峻拒之語氣。《邏輯指要》「唯唯否否」四字正反並用說,無根無據。英語常以「亦唯亦否」(yes and no)為「綜合答問」(synthetic answer),或有約成一字(nes,yo),則真「正反並用」,足為「奧伏赫變」示例者。豈得曰「惟吾文有之」哉,況「吾文」初未「有之」矣!(批邏輯指要乃胡扯!)

「為《太史公書》」;《考證》:「錢大昕曰:『案《太史公》以官名書』。」按光聰諧《有不為齋隨筆》卷甲謂「司馬遷著史記」是泛言作史,故下文又云「《太史公書》」。(司馬遷自言「這是史官所寫的書」)

司馬遷《報任少卿書》載於《漢書》本傳者,與《文選》所錄,字句微異,如《文選》中首句「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再拜言」即不見於《漢書》。「牛」乃「先」字之誤,「先馬走」猶後世「馬前走卒」,即同書札中自謙之稱「下」、「僕」耳。「太史公」為馬遷官銜,「先馬走」為馬遷謙稱。

 

《管錐編》第一冊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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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二 伯夷列傳

《正義》:「老子莊子,開元二十三年奉敕升為《列傳》首,處夷、齊上」;按宋吳曾《能改齋漫錄》卷一三載政和八年詔《史記.老子傳》升為列傳之首,自為一帙(政治力改變書的次序)。

「及餓且死,作歌,其辭曰:『……以暴易暴兮!不知其非矣!』」批「易君而未革政」,只是換領導者的名姓罷了

「或曰:『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』。若伯夷、叔齊,可謂善人者,非邪?……天之報施善人,其何如哉!盜蹠日殺不辜,……竟以壽終,是遵何德哉?……余甚惑焉!倘所謂天道是邪?非邪?」馬遷唯不信「天道」,而好言「天命」;蓋信有天命,即疑無天道,曰天命不可知者,乃謂天道無知爾。天道莫憑,人間物論亦復無準矣。然馬遷既不信天道,而復持陰德報應之說,既視天夢夢,而又復以為冥冥之中尚有綱維主張在;圓納方鑿,自語相違,殆人心兩歧之常歟,參《毛詩.正月》、《左傳》卷論僖公五年。(司馬遷老人家相信陰德說,我想那也是支持他寫作的動力之一吧)

 

二三 管晏列傳

「管仲卒,……後百餘年而有晏子焉。」按明、清批尾家所謂「搭天橋」法,馬遷習為之。事隔百十載,而捉置一處也。亦有其其事同時而地距千百里,及映帶及之者,參觀《詩經.卷耳》「話分兩頭」。

「至其書世多有之,是以不論,論其軼事。」此可與前論《絳侯世家》參證,所謂世所周知,皆從省略。馬遷於老、莊、孟、荀之書亦然,但也有例未達之處。(寫作多少都有些紕漏)

 

二四 老子韓非列傳

莊子「著書十餘萬言,大抵率寓言也。……以詆孔子之徒,以明老子之術;畏累虛、亢桑子之屬皆空語無事實。」但又鋪張孔子見老子事,見寓言入史者也。

「然善屬書離辭」;《考證》:「附離之離。」《月令》鄭註:「『離』讀如『儷偶』之『儷』。」是「離辭」即排比儷偶之詞。《荀子.正名》篇:「累而成文,名之麗也。」「離」、「麗」、「儷」三字通,意義昭然。

「非為人口吃,不能道說,而善著書。」夫口吃而善著書,筆札唇舌,若相乘除,心理學謂之「補償反應」。

「余獨悲韓子為《說難》,而不能自脫耳。」孫子、吳起、白起、王翦皆工於謀人,拙於衛己;馬遷反復致意於此,智不如葵之感深矣。參觀前論《始皇本紀》。

「老子所貴道,虛無因應,變化於無為。」按「因應」者,因物而應之也。《呂氏春秋.決勝篇》:「凡兵貴其因也。因也者,因敵之險以為己固,因敵之謀以為己事。能審而加,勝則不可窮矣。」因之時義大矣哉!培根名言:「非服從自然,則不能使令自然。」夫服從,即順也,因也;《管子.心術》篇上:「因也者,舍己而以物為法者也。」《孟子.離婁》:「所惡於智者,為其鑿也,……,禹之行水也,行其所無事也。」「行其所無事」更可印證《文子.自然》:「所謂無為者,……循理而舉事,因資而成功,推自然之勢。……若夫水用舟,沙用?,泥用輴,山用樏,夏櫝冬陂,因高為山,因下為池,非吾所為也。」行其所無事即無為之為矣。

 

二五 孫子吳起列傳

「孫子與有力焉」;《考證》引姚鼐、梁玉繩等考《左傳》不載孫武事,《十三篇》乃戰國言兵者託名於武所為。張栻《南軒集》認為兵學不可廢,不論作者是誰。

「孫臏以此名顯天下,世傳其《兵法》」;按《御覽》卷二八二引《戰國策》載孫臏曰:「其伐國之道,攻心為上」云云;乃言外交,非言軍事。然理有可通;蓋國之相與,交即攻守之以口舌而不以干戈者,所謂折衝樽俎也。(攻心為上)

 

二六 蘇秦列傳

「蘇秦笑謂其嫂曰:『何前倨而後恭也!』嫂委蛇蒲服,以面掩地以謝。」世態炎涼,有如踐跡依樣;蓋事有此勢,人有此情,不必鑿鑿言有其實,一一真有其然。勢所應然,則事將無然。即理所當然,事將無同也。

「蘇秦喟然嘆曰:『……且使我有雒陽負郭田二頃,吾豈能佩六國相印乎?』」《平原君、虞卿列傳》:「然虞卿非窮愁,亦不能著書以自見於後云」;則建樹功名,從事著作,皆困窮之所激發也。桓譚《新論.求輔》謂賈誼不「失志」則「文彩不發」,淮南王不富貴則不能「廣聘駿士」使著書,揚雄不貧則不能「作玄言」云云;蓋著述之事固出於窮,而亦或出於達,遷說不如桓說之周賅矣。(寫書的原因其實有很多)

 

二七 樗里子甘茂列傳

「樗里子滑稽多智,秦人號曰『智囊』」;《索隱》:「鄒誕解云:『滑、亂也,稽、同也。……謂能亂同異也。』」;《考證》曰「自史公錄《滑稽傳》,遂轉為俳諧義。」《孔子世家》晏嬰曰:「夫儒者滑稽而不可軌法」,「滑稽」即「變亂」軌法也。「滑稽」訓「多智」,復訓「俳諧」,雖「義」之「轉」乎,亦理之通耳。蓋即異見同,以支離歸於易簡,非智力高卓不能,而融會貫通之終事每發自混淆變亂之始事。論創造心理者謂之「兩事相聯」。俳諧之設譬為讔,機杼莫二。譬如雙關語即為一例。明其「亂同異」、「無留礙」。

 

二八 孟嘗君列傳

《廉頗.蘭相如列傳》:「夫天下以巿道交:君有勢,我則從君;君無勢則去,此固其理也。」劉峻《廣絕交論》:「素交盡,利交興」,又釋「利交」曰:「義同賈鬻」;生死見交情,盛衰見交態。「巿道」語出《史記》,而命意則申《全唐文》卷五九二柳宗元《宋清傳》。《傳》稱清「居巿不為巿之道」,故如此「巿道交豈可少邪?」(酒肉朋友還是必要的)

 

二九 春申君列傳

兩虎相爭待其斃,鷸蚌相爭漁翁利,乘龍跨虎畏難下。

 

三0 廉頗藺相如列傳

《考證》:「《國策》記廉事頗略,而無一語及藺,此傳多載他書所不載。」按此亦《史記》中迥出之篇,有聲有色,或多本於馬遷之增飾渲染,未必信實有徵。寫相如「持璧卻立倚柱,怒髮上衝冠」,是何意態雄且傑!後世小說刻劃精能處無以過之。

 

三一 田單列傳

「神師」乃神道設教以愚民便用之例,參觀《周易》卷論《觀》。

田單火牛陣燒牛尾,漢尼巴爾為羅馬師圍燒牛角,錢鍾書伯伯好奇那個比較強,有機會可以問問牛。

 

三二 魯仲連鄒陽列傳

「魯仲連曰:『吾始以君為天下之賢公子也。吾乃今然後知君非天下之賢公子也!』」「及今然後」四字乍視尤若堆疊重複,實則曲傳躊躇遲疑、非所願而不獲己之心思語氣;遷本書《張釋之、馮唐列傳》釋之諫文帝曰:「今盜宗廟而族之,有如萬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,陛下將何以加其法乎?」盜掘本朝先帝陵墓,大逆不敬,罪惡彌天,為臣子者心不敢想而亦口不忍宣也,然而臣姑妄言之,君其妄聽之;故「有如」而累以「萬分之一」,猶恐冒昧,復益以「假令」,擬設之詞幾如屋上加屋,心之猶豫、口之囁嚅,即於語氣徵之,而無待摹狀矣。

他如語氣詞「耳」、「爾」、「而已」、「如是」、「也」、「姑且如此」,各有不同的詞氣,表示不同的狀態與身份心境。元俞玉《書齋夜話》卷一論「經傳之文」每「兩聲合為一聲,蓋省文也」,舉例有「耳」即「而已」,「爾」即「如是」;然阮元認是為兩者差別在於急言或緩言,則失當逞肊了,還是必須由文章全文來斷定。是以不宜枯蝸粘壁,膠執字訓,而須究「詞之終始」也。

「鄒陽乃從獄中上書」云云;《考證》:「真德秀曰:『此篇用事太多,而文亦浸趨於偶儷』。」「偶儷」、「對子」即馬遷所謂:「鄒陽辭雖不遜,然其比物連類,有足悲者。」《四庫提要》卷一八九《四六法海》條云:「自李斯《諫逐客書》始點綴華詞,自鄒陽《獄中上梁王書》始點綴故事,是駢體文之漸萌也。」

 

三三 呂不韋列傳

「因使其姊說華陽夫人日:『吾聞之,以色事人者,色衰而愛弛』。」《漢書.外戚傳》李夫人語姊妹曰:「夫以色事人者,色衰而愛弛,愛弛則恩絕,上所以攣攣顧念我者,乃以平生容貌也。今見我毀壞,顏色非故,必畏惡吐棄我。」發揮「色交」之猶利交。女蓄深心,即徵男易薄情矣。

三四 刺客列傳

「某友為泣曰:『以子之才,委質而臣事襄子,襄子必近幸子,近幸子,乃為所欲,顧不易耶?……』豫讓曰:『既已委質臣事人,而求殺之,是懷二心以事其君也』云云。」按不肯詐降也。其嚴於名義,異於屈節為從權後圖者。(嫁雞隨雞,嫁狗隨狗之安於名義)

「豫讓曰:『范、中行氏皆眾人遇我,我故眾人報之;至於智伯,國士遇我,我故國士報之』」;《孟子.離婁》章孟子告齊宣王曰:「君之視臣如手足,則臣視君如腹心;君之視君如犬馬,則臣視君如國人;君之視臣如土芥,則臣視臣如寇仇。」史籍所載,臣蒙國士之遇而為眾人之報者固有之,君遇以眾人,蓄等犬馬而責臣以國士之報者更多有之。

「聶政曰:『老母在,政身未敢以許人也』」;按此語全本《戰國策.韓策》二。《游俠列傳》言郭解「以軀借交,報仇藏命」。(借軀──什麼時候還啊?)

 

三五 李斯列傳

「請一切逐客」;師古:「苟取」、「不顧」,涵不揣其本而齊其末之意,謂鹵莽滅裂以求整肅淨盡,類後世語之「一筆抹殺」。《漢書.趙廣漢傳》:「盜賊以故不發,發又輒得一切治理」,謂無漏網,嚴密不遺。《循吏傳》龔遂對宣帝曰:『唯緩之始可治,……且無拘臣以文法,得一切便宜行事』,則謂因事從宜,不拘一律。前之「一切」,指概同之經,後之「一切」指各殊之權;兩意相反。今語「一切」,惟存前意,括而無遺、全而無外,酷似釋典之衹指周遍,不寓特殊。至於不守經之權,與夫不通權之經,兩者又均「一切」之「苟且」義耳。

李斯《諫逐客書》強調納天下之材,《廣弘明集》卷一四李師政《內德論》略云:「師以道大為尊,無論於彼此;法以善高為陳,不計於遐邇。豈得以生於異域而賤其道,出於遠方而棄其寶?」(距離不是問題,品質才是重點,只要好的東西就該學習採納,毋自限也)

「於是趙高待二世方燕樂,婦女居前,使人告丞相:『上方閒,可奏事。』丞相至宮門上謁,如此者三。二世怒曰:『吾常多閒日,丞相不來;吾方燕私,丞相輒來請事。丞相豈少我哉!』」(白話的意思:你沒看見我正在忙嗎?[羞])《後漢書.劉玄傳》:「帝方對我飲,正用此時持事來乎?」(我正要辦事,不要現在來好不好![])「正用此時」成為後世典。

「趙高治斯,榜掠千餘,不勝痛,自誣服。」按屈打成招,嚴刑逼供,見諸吾國記載始此。蒙田云:「刑訊不足考察真實,祇可測驗堪忍。」酷吏輩豈昧此理哉!蓄成見而預定案耳。(屈打成招)

「李斯乃從獄中上書:『臣為丞相,治民三十餘年矣。……卒兼六國,虜其王,立秦為天子,罪一矣』云云」;按假認罪以表功,所謂「反言」也。(說反話)

 

三六 張耳陳餘列傳

「太史公曰:『……然張耳、陳餘始居約時,相然信以死,豈顧問哉?及據國爭權,卒相滅亡。何鄉者相慕用之誠,後相倍之戾也?豈非以利哉!』」此傳所慨,則貧賤時刎剄之平交,以素心始而不免以巿道隙末;相形愈下,故張、陳之事尤貽口實。《漢書.張耳陳餘傳.贊》末句「勢利之交,古人羞之,蓋謂是矣!」「光初」而「凶終」,語反而意一。然後世亦有翻案文章,認為「誼存君親,重於朋友」。(所以作人很難)

 

三七 魏豹彭越列傳

「有司治,反形已具。」《全唐文.論行營狀》:「若比向前模樣,用命百倍相懸。」「模樣」即「形」,古近語異耳,皆兼局勢與情跡而言之。陳師道《次韻春懷》云:「老形已具臂膝痛」,點化殊妙,足資解會;「臂膝痛」者,老之徵象,「見」老之「形」,非老態「具」盡於「臂膝痛」也。(就是有那個樣子,還沒變化完全的狀態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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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記會註考證

 

一 裴駰集解序

陳祖范《陳司業文集》卷一《史述》曰:「觀自《自序》,隱然父子之間,學術分途。」曾紀澤《歸樸齋詩鈔》巳集下《書太史公<六家要指>後》曰:「《六家要指》尊黃老,兩代文心異軌躔。定有寓言通妙契,休將譾識議前賢。」父子異尚,可見一斑。

 

二 五帝本紀

《蓬廬文鈔》卷二《<史記>首黃帝說》略云:「《史記》之首黃帝,非其本意。……然漢自高帝起,有祠黃帝於沛庭;《外戚世家》言竇太后好黃老……;蓋當代天子祖述憲章之帝也。……不首黃帝,失臣子將順之道,然而寓規於頌,文微義嚴矣。」周氏所謂「寓規」之旨則早發於李鄴嗣《杲堂文鈔》卷四《<五紀本紀>論》:「蓋《黃帝本紀》實太史公之諫書,當與《封禪書》並讀,即可見矣。」(黃帝之說未必屬實)

汰虛課實,信信疑疑乃馬遷取材之旨。吾國之有史學,殆肇端於馬遷歟。馬遷奮筆,乃以哲人析理之真通於史家求事之實,特書大號,言:「前載之不可盡信,傳聞之必須裁擇,似史而非之『軼事』俗說應溝而外之於史,『野人』雖為常『語』,而『縉紳』未許易『言』。」其曰「不敢言」者,小心也,亦謙詞也,實則大膽而敢於不言、置之不論爾。其於乙部之學,不啻如判別清渾之疏鑿手,「史之稱通」,得不以斯人為首出哉!

 

三 周本紀

「流為烏,其色赤,其聲魄云」;《集解》:「魄然,安定意也」;《考證》:「魄然,狀其聲也。」魄,一音之轉,狀鳥之振羽拍翼聲。

「褒似不好笑,幽王欲其笑,萬方故不笑。」按貴主不笑,人君懸重賞,求啟顏之方,乃西方民間故事習用題材。

 

四 秦始皇本紀

歸有光、李攀龍各為一派渠率,其評點《史記》,如諸侯之爭挾天子也。

九年,「長信侯作亂而覺。矯王御璽以發縣卒及衛卒、官騎、戎狄、君公、舍人將欲攻蘄年宮為亂,王知之。」夫「本紀」實《史記》中之體近《春秋》者,如此節第一句儼然《經》也,下三句又宛然《傳》也,可謂《春秋》體之遺蛻矣。

「收天下兵,聚之咸陽,銷以為鐘鐻,金人十二。」《史記》僅曰:「收兵」;「兵」而衹謂銅耶?「外」固有鐵在;兼包銅與鐵耶?「外」當遺鐵在;衹謂「收」銅鐵之已鑄「兵」者耶?「外」仍有未鑄「兵」之銅鐵在;故張良得以為錐。(總之,就是還有銅鐵可以當兵器就是了)

「秦每破諸侯,寫放其宮室」此句「寫」指「擬肖」。「擬肖」復分同材之複製(copy)與殊材之摹類(imitation),凡「象」者莫不可曰「寫」。移體之「寫」久淪,移貌之「寫」不絕,何必強認為「象」之別字。「寫生」、「寫真」、「寫照」之「寫」,皆「寫放」、「模寫」之「寫」。

徐巿()非徐市(音是),「巿」即「芾」,與「黻」同。

「丞相李斯曰:『五帝不相復,三代不相襲,各以治;非其相反,時變異也。』」李斯變法之旨,早在先秦流行,主之不盡法家,傳者不限秦國;暨乎漢與秦代興,君臣詔令奏對,仍習為常談。乃至董仲舒崇儒,均欲「禁私學」、「絕異道」、「定一尊」。秦皇盡燒天下之私藏,而罪項籍者,本於《通鑑.秦紀》胡三省註。

「有人持璧遮使者曰:『為吾遺鎬池君』」一節;《考證》引梁玉繩據《搜神記》考「今年祖龍死」當作「明年」。

「始皇崩於沙丘平臺,丞相斯……秘之不發喪,棺載轀輬車中,故幸宦者參乘,所至上食,百官奏事如故。」後世不乏此類。

「趙高說二世曰:『……奈何與公卿廷決事?事即有誤,示群臣短也。天子稱朕。固不聞聲。』……其後公傾希得朝見」;吾、我之「朕」,章炳麟《新方言》謂即俗語之「偺」,趙高乃遽以通合於幾、兆之「朕」,從而推斷君人之術。特其蓄心叵測,引據附會耳。趙高之用心,使君王因為神秘而具有權威,如神光裏雲繞,不許人逼視

指鹿為馬,玄黃易色,人固所知。蒲脯逕庭,令人不解,錢鍾書讀《論衡.是應》篇以為脯乃箑脯,言廚中自生肉脯,薄如箑形,搖鼓生風,寒涼食物,使之不臭。以蒲作扇,想古已然。二世時當有蒲扇而復流行「箑脯」俗信,故趙高得以牽合以售奸欺耳。

野語無稽而頗有理。野史小說視為鬼神事先之詔告,聊以作弄凡夫,自屬無稽;而視為草野事後之附會,聊以嘲(言冊)君上,又殊有味,正古希臘悲劇所示世事人生之「諷刺」爾。苟作如是觀,則固無須斤斤究辨其為信史抑讕語矣。

 

五 項羽本紀

項羽「破釜沉舟」喻無退反之勇氣;釋典「到岸捨筏」喻無執著之活法;「過河拆橋」喻無感惠之薄情負恩與上述兩喻異柄耳。

司馬遷疊用三「無不」重言,深得行文累疊之妙,參見《左傳》「尚猶有臭」。

項羽性情:「言語嘔嘔/喑噁叱吒」,「恭敬慈愛/僄悍滑賊」,「愛人禮士/妒賢計嫉能」,「婦人之仁/屠阬殘滅」,「分食推飲/玩印不予」,皆若相反相違,而既在羽一人之身,有似兩手分書,一喉異曲,則又莫不同條共貫,科以心學性理,犁然有當。《史記》寫人物性格,無複綜如此者。

鴻門宴記言,如左傳記言,泰半出於想當然,馬善設身處地、代作喉舌而已,參《左傳.杜預序》。

「范增曰:『唉!豎子不足與謀!奪項王天下者,必沛公也。吾屬今為之虜矣!』。」不曰「將」,而曰「今」,極言其迫在目前。「今」者,未來之最逼近而幾如現在;西語亦然。

「項王謂漢王曰:『天下匈匈數歲者,徒以吾兩人耳。願與漢王挑戰決雌雄,毋徒苦天下之民父子為也。』漢王笑謝曰:『吾寧鬥智,不能鬥力。』」《穀梁傳》僖公元年,「公子友謂莒挐曰:『吾二人不相說,士卒何罪!』屏去左右而相搏」錢鍾書以為記鬥將事莫先於此,其言正與項羽同。(單挑)

項王烏江自刎,誰聞之而誰記之?乃太史公「筆補造化」。

批駁重瞳迷信之說。

 

六 高祖本紀

閻若璩《潛邱劄記》卷二論六朝人始以金石遺文於經史正訛補闕。入宋而金石之學大盛,王國維《靜菴文集》續編《宋代之金石學》至謂為「宋人所創學術」;以石墨補訂史傳,遂成風會。

「遂圍成皋,漢王跳。」《漢書.陳勝、項籍傳》師古註:「輕身而急走也。」凡輕裝減從而疾走皆可曰「跳」。

「後高祖朝,太公擁帚迎門卻行。」「卻行」者,雖引進而不敢為先,故倒退以行,仍面對貴者而不背向之,所以示迎逢之至敬也。

「行道病,病甚,呂后迎良醫。醫入見,高祖問醫,醫曰:『病可治』。」按《漢書.高祖紀》下作:「上問醫曰疾可治不?醫曰可治」竊意若句讀為:「上問醫曰:『病可治不?』醫曰:『疾可治』──不醫曰『可治』。」則五字乃班固穿插申意,明醫之畏諂至尊,不敢質言,又於世態洞悉曲傳矣。蓋醫、卜、星、相之徒於大富貴人休咎死生,恐觸諱攖怒,為自全計而不肯直言。(醫生也是怕死的)

 

七 呂后本紀

「太后遂斷戚夫人手足,去眼煇耳,飲瘖藥,使居廁中,命曰『人彘』。」夫廁固豚笠豕圈也。師古:「廁,養豕圂也。」

 

八 禮書

「自子夏,門人之高弟也。猶云:『出見紛華盛麗而說,入聞夫子之道而樂,二者心戰,未能自決。』」;《考證》:「子夏之言,未詳其所出。」(子夏語?)

 

九 律書

「自是之後,名士迭興,晉用咎犯,而齊用王子,吳用孫武」。按「名士」非僅知名之謂。《禮記.月令.仲春之月》《註》:「名士,不仕者」;《正義》:「蔡氏云:『名士者,謂其德行貞絕,道術通明,王者不得臣而隱居不在位者也。賢者,名士之次,亦隱者也。名士優,故加束帛,賢者禮之而已。』」《呂氏春秋》則泛言聲名顯著而未掛仕籍之人,不必高於「賢者」一等。處士亦有純盜虛聲者,《酷吏列傳》:「張湯收接天下名士、大夫。」僉謂有才名而尚無祿位者;曰「名士、大夫」,謂朝野並接也。《史》、《漢》之「名士」則謂有名而猶未仕者;至魏晉則凡得名早於得官者,雖已仕宦貴達,亦仍稱「名士」,且浸假推及于諸餘著名之聞人,原意遂掩。《晉書.王承傳》則稱承「渡江名臣」;蓋「名士」作官,即亦「名臣」,而作官得為「名臣」,未必原是「名士」聲名之起,乃緣才能,然才名不稱又復常事。降至後世,「名士」幾同輕薄為文、標榜盜名之狂士、游士,即莊子、淮南子所譏「賣名聲」、「買名譽」,王羲之所訶「噉名客」,李謐所斥「賣聲兒」。

「故教笞不可廢於家,刑罰不可損於國,誅伐不可偃於天下」;按兵與刑乃一事之內外異用,其為暴力則同。「刑罰」之施於天下者,即「誅伐」也;「誅伐」之施於家、國者,即「刑罰」也。杜牧《樊川文集》卷一0《孫子註序》亦云:「兵者,刑也。刑者,政事也。為夫子之徒,實仲由、冉有之事也。不知自何代何人,分為二途,曰:文、武。」(兵刑本一事)

 

一0 封禪書

司馬遷《封禪書》「云」字用的最多,複出疊見,語氣皆含姑妄言而姑妄聽之意,使通篇有惚恍迷茫之致。「云」之為言,信其事之有而疑其說之非爾,常談所謂「事出有因,查無實據」也。後人傳誌之作,耳所親聞,口所自道,身所親經,而胥作存疑腔吻,以為風神搖曳,令人笑來。(後人自以為很神秘)

「使人入海求蓬萊、方丈、瀛洲,此三神山者,其傳在渤海中。」參見論《詩經.蒹葭》(企慕);章學誠《文史通義》外篇二《書<貫道堂文集>後》稱引費錫璜論《封禪書》此節云:「方士之謬語。蓬萊者,蓬蒿草萊也;方壺、方丈者,棺之形也;圓嶠者,墓之象也;瀛洲、弱水者,黃泉也,至則溺矣,故曰:『反居水下』;『其物盡白』者,喪之儀也。蓋言世之好神仙者,必至於是而後甘心。其未至是,則可望而不可即也;及至是,又與世人絕,是生人終不可至也。」章氏美之曰:「雖出附會,然可為惑者解。」

「李少君能使物卻老」;《留侯世家》:「太史公曰:『學者多言無鬼神,然言有物』。」則析言之,不僅鬼別於神,亦且「物」別於鬼神。「物」蓋指妖魅精怪,雖能通「神」,而與鬼神異類;《論衡.訂鬼》所謂「老物之精」,《楞嚴經》卷九所謂「年老成魔」。……是則渾言之,「鬼」非特與「神」通用,亦與「物」通用耳。

李少卿曰:「益壽而海中蓬萊仙者乃可見,見之以封禪,則不死,黃帝是也」;《考證》:「茅坤曰:『至是始以封禪為不死之術。』」秦始皇封禪,而不死之方術則別求之海上三山;漢武時,黃帝泰山封禪之說興,因而認為泰岱之效,不減蓬瀛,東封即可,無須浮海。然以泰山為治鬼之府,死者魂魄所歸,其說亦昉於漢。經來白馬,泰山更成地獄之別名。隋費長房《歷代三寶記》卷九所謂「泰山」為「梵言」而強以「泰方岱岳」譯之者。然則泰山之行,非長生登仙,乃趨死路而入鬼籙耳。封神治鬼,說皆不經,彼此是非,無勞究詰,而一事歧意,於漢武帝之貪痴非分,不啻促狹戲弄,又費錫璜論《封禪書》所未道矣。

馬遷載「巫蠱」事於《封禪書》,亦見祝此壽考即可詛彼之死亡,如反覆手之為雲雨。堂皇施之郊祀,則為封禪;密勿行於宮闈,則成巫蠱,要皆出於崇信方術之士。巫蠱之興與封禪之提倡,同歸而殊途者歟。

 

一一 宋微子世家

「王偃盛以革囊,懸而射之,命曰:『射天』。」李白《大獵賦》:「陽烏沮色於朝曰,陰兔喪精於明月;思騰裝上獵於太清,所恨穹昊於路絕而忽也」;則更進一解,謂金烏玉兔惴惴死獵人上天,為所弋獲。(射天)

 

一二 趙世家

「程嬰曰:『朔之婦有遺腹,若幸而男,吾奉之;即女也,吾徐死耳。』」兩「即」字皆同今語之「假如」、「若使」。唐宋人文中「即」字尚偶用作「若」意;明之「七子」於馬、班學舌踐跡,每不言「若」、「如」、「脫」、「倘」而言「即」。()

「夫人置兒(糸夸)中」喬松年《蘿藦亭札記》卷六謂嬰兒雖細,難置(糸夸)、褌中,此「史公好奇之言」,且「中」字或是中間之意。

「簡子疾,五日不知人」,此語重複見於《扁鵲、倉公列傳》,是該書失檢處。

 

一三 孔子世家

「余氏讀孔氏書,想見其為人。……」讖緯說盛,號孔子曰:「素王」,而實則牽挽為漢之「素臣」,以邀人主之敬信而固結其恩禮,俾儒家得常定於一尊。孔子之於劉漢,遂似希伯來先知之於「彌賽亞」,一若凡所制作莫非預為漢地而亦皆專為漢地。(漢儒巴結當朝,依託孔子為素王,使儒說定於一尊)

 

一四 陳涉世家

「輟耕之壟上,帳恨久之,曰:『苟富貴,毋相忘!』」《外戚世家》記衛子夫「上車,平陽主拊其背曰『行矣!彊飯,勉之!即富貴,毋相忘!』」「即」可作「若」解,即「苟」義,而此處又無妨作「立即」解。蓋皆冀交游之能富貴,而更冀其富貴而不棄置貧賤之交也。《後漢書.宋弘傳》光武帝引諺曰:「貴易交」;蓋人既得志,又每棄置微時故舊之失意未遇者也,乃人情世道之常。

 

一五 外戚世家

「人能弘道,無如命何。甚哉妃匹之愛,君不能得之於臣,父不能得之於子,況卑下乎?既驩合矣,或不能成子姓;能成子姓矣,或不能要其終。豈非命也哉!孔子罕稱命,蓋難言之也。非通幽明之變,惡能識乎性命哉?」按《索隱》、《正義》謂雖君父之尊,不能奪臣子所好愛,是也。蓋婚姻之道,多出於倘來偶遇,智力每無所用之,重以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,幾於暗中摸索。好逑怨耦,同室方知,衹有以宿世姻緣、前生註定為解。故切身遭遇,使男女言「命」而或怨之、或安之者,匹配尤甚。西土近世,男女侶偶,號得自專,顧實命不猶,古來共歎。各國俗諺或謂婚姻天定,或謂配偶如扯籤拈鬮,殆非偶然矣。(姻緣天註定,造化看個人,強取豪奪無效啊!)

「陳皇后挾婦人媚道,其事頗覺,於是廢陳皇后。」通觀中西舊傳巫蠱之術,粗分兩類。一者施法於類似之物,如其人之畫圖、偶像;一者施法於附麗之物,如其人之髮爪、衣冠、姓名、生肖。施法亦分兩途:曰「射刺」、曰「厭魅」。「媚道」當屬「厭魅」,可以使人失寵遭殃,亦可以使己承恩致福。「射刺」則如扎小人一般上針、刺。吾國厭勝,以桐為人,猶西方古希臘、羅馬以還常作蠟像而施術之。(沒事不要亂玩巫術,會衰)

「薄姬曰:『昨暮夜妾夢蒼龍據吾腹』。高帝曰:『此貴徵也,吾為女遂成之。』一幸生男。」(當皇帝的後宮要會說故事才會比較有競爭力)

褚先生的例子告訴我們,文才史識,不必相干,可以很會寫風景,但論理像個屁,大有此種人在。

 

一六 齊悼惠王世家

「使使召責問魏勃,勃曰:『失火之家,豈暇先言大人而後救火乎?』」事有輕重緩急,遠水救不了近火,先救火比較重要,禮節晚點再說。

 

一七 蕭相國世家

蕭何為了保身,買田地以自汙,表示無意爭鬥。然《北齊書.文襄六王傳》蘭陵武王反因貪殘而速禍。按:「世事難預料,還是讀書好」。

 

一八 留侯世家

「良說:『秦兵尚強,未可輕,臣聞其將屠者子,賈豎易動以利』。」(敵將商人習氣尚在,可動之以利);「上曰:『子房雖病,強臥而傅太子』。」後世習用「臥治」是也。(生病了還是要作牛作馬,為國盡力)

 

一九 陳丞相世家

「張負女孫五嫁而夫輒死,人莫敢娶。」(《司馬氏世界紀錄》剋夫第一名)

「嗟乎!使平得宰天下,亦如是肉矣!」按《張耳、陳餘列傳》:「項羽為天下宰,不平。」()

「始陳平曰:『我多陰謀,是道家之所禁。吾世即廢,亦已矣。終不能復起,以吾多陰禍也』。」按馬遷持陰德陰禍之說。不及身之後報,謂之「果報」;及身之現報,所謂「花報」也。勿信「天道」,卻又主張「陰德」,說理固難自圓,而觸事感懷,乍彼乍此,亦彼亦此,渾置矛盾於不顧,又人之常情恒態耳。(司馬遷大哥還是希望善惡有報的)

 

二0 絳侯周勃世家

「吾嘗將百萬軍,然安知獄吏之貴乎?」馬遷曾下於理,(穴井)檻箠楚,目驗身經,然此篇記周勃繫獄事,僅曰:「吏稍侵辱」,記周亞夫下吏事,僅曰:「侵之益急」,均未嘗本已遭受,稍事(火宣)染,真節制之師也。古人編年、紀傳之史,大多偏詳本事,忽略襯境,匹似劇臺之上,衹見角色,盡缺布景。夫記載缺略之故,初非一端,穢史曲筆姑置之、撰者己所不知,因付缺如;此一人耳目有限,後世得以博稽當時著述,集思廣益者也。舉世眾所周知,可歸省略;則同時著述亦必類其默爾而息,及乎星移物換,文獻遂難徵矣。曩曰一法國史家所歎「歷史之緘默」,是亦其一端也。(我國記史詳事而略境,小說家之記境足供後世之考)

「軍門都尉曰:『將軍令曰:軍中聞將軍令,不聞天子之詔』。」(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)

 

二一 五宗世家

「端為人賊戾,又陰痿,一近婦人,病之數月,而有愛幸少年為郎,為郎頃之與後宮亂」。按此類醜事,勢所必然,國史野史記載,不一而足。鄭燮《板橋詩鈔.秦宮詩、後長吉作》所謂「內寵外寵重復重」。(總之,主人不行,後宮will find their own way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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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一 成公十六年

按不直書甲之運為,而假乙眼中舌端出之,純乎小說筆法矣。《元秘史》卷七中有問則對,隨對而退,每退愈高,敘事亦如羊角旋風之轉而益上。言談伴以行動,使敘述之堆垛化為煙雲,非老於文學者安能辦是?

 

三二 襄公四年

晉侯欲伐戎狄,「魏絳曰:『……獲戎失華,無乃不可乎?夏訓有之曰:有窮后羿──』公曰:『后羿何如?』對曰:『昔有夏之方衰也,后羿自鉏遷於窮石』。」吾國古籍記言,語中斷而脈遙承之例莫早於此。

 

三三 襄公九年

小國在大國間,不兩屬無以自安。

 

三四 襄公十四年

師曠曰:「天生民而立之君,使司牧之,弗使失性。……豈其使一人肆於民上,以從其淫,而棄天地之性。」此處兩「性」字作「生」解;「天地之性」即《易.繫辭》所謂「天地之大德曰生」。

 

三五 襄公二十一年()

「於是魯多盜,季孫謂臧武仲曰:『子盍詰盜?』……武仲曰:『子召外盜而大禮焉,何以止吾盜!』」按昭公七年,無宇曰:「若以二文之法取之,盜有所在矣!」《詩.蕩》云:「盜言孔甘,寇攘式內」《困學紀聞》卷三說之曰:「有民賊,則賊民興」;此之謂也。(「盜」與「民賊」,看不懂)

 

三六 襄公二十一年()

「欒祁與其老州賓通幾無室矣」;《註》:「言亂甚。」《墨子.公孟》:「室以為男女之別也。」;「無室」則內外不別,無所避忌。

 

三七 襄公二十一年()

「初,叔向之母(女石)叔虎之母美,而不使,曰:『深山大澤,實生龍蛇;彼美,余懼其生龍蛇以禍女』。」「女禍」之說亦所謂「使周姥制禮,決無此論」;蓋男尊女卑之世,口誅筆伐之權為丈夫所專也。

 

三八 襄公二十一年()

一語數見,循紀載先後之序由詳而約,乃有意為文。

 

三九 襄公二十三年

「臧孫曰:『季孫之愛我,疾疢也;孟孫之惡我,藥石也。美疢不如惡石:夫石猶生我,疢之美,其毒滋多。孟孫恐,吾亡無曰矣。』」「美」、「惡」均指形貌,「惡石」之「惡」乃謂醜惡;皮疹紅腫,倘不顧病痛,僅論表狀,則色鮮肌豐,稱「美」亦可。《全唐文》卷五八六柳宗元《敵戒》:「皆知敵人仇,而不知為益之尤;皆知敵之害,而不知為益之大。」《孟子.告子》:「無敵國外患者,國恒亡,然後知生於憂患,死於安樂也。」兔死狗烹,言留敵庶可自全,苟盡敵則已亦隨盡。死於安樂,眚疾有益,尤為出世法慣語。方以智《大宗師》引杖人曰:「貧、病、死是三大恩人」;足以概矣。

 

四0 襄公二十四年

然明論程鄭曰:「是將死矣!不然將亡」;《正義》:「善言非其常,所以知其死,非謂口出善言即當死。趙文子,賢人也,將死,其語偷;程鄭,小人也,將死,其言善,俱是死常。」人若反常,非病即亡。

 

四一 襄公二十五年()

《三國志.魏書.陳泰傳》裴註引孫盛《魏氏春秋》。竊以為孫記二人枕屍號哭,亦緣讀《左傳》太熟,記事仿古,未必二人行事師古,故裴註所引干寶《晉紀》即未道此。

鮮虞:「一與一,誰能懼我?」「與」正「當」、「敵」也之義。夫「與」為相好、相得,而復為相敵、相拒,黑格爾所謂一字具正反二意者,其類不乏。他如「作對」亦然(成雙作對、作對犯沖)

 

四二 襄公二十五年()

趙文子曰:「若敬行其禮,道之以文辭,以靖諸侯,兵可以弭。」此文辭指宣傳而兼外交辭令,謂官方語言也。《戰國策.秦策》一蘇秦說秦惠文曰:「繁稱文辭,天下不治。」「文辭」乃謂私人創說、處士橫議,異於公文官話者也。

 

四三 襄公二十五年()

「子產喜,以語子太叔,且曰:『他日吾見蔑之面而已,今吾見其心矣。』按昭公二十八年「?蔑惡」,《註》:「貌醜。」「惡」言形狀,非言品行,與「美」對而不與「善」對。《莊子.德充符》:「衛有惡人」,《孟子.離婁》:「雖然惡人」,均指醜人。

 

四四 襄公二十六年

「棄長而美。……公見棄也,而視之尤」;蓋出類異常謂之「尤」。「視之尤」者,古人所謂「異視」、今語所云「另眼相看」、「不等閒視之」也。然《三國志.魏書.陳思王植傳》:「含吾異目視此兒矣!」乃不悅而不復重視,是貶非褒,與今語旨趣適反。

 

四五 襄公二十七年

「向戌欲弭諸侯之兵以為名,子罕曰:『誰能去兵,兵之設久矣,所以威不軌而昭文德也。聖人以興,亂人以廢,廢興存亡昏明之術,皆兵之由也。』」《呂氏春秋》其詞曰:「古聖王有義兵,而無有偃兵。……察兵之微:在心而未發,兵也;侈鬥,兵也;三軍攻戰,兵也。……今世之以偃兵疾說者,終身用兵而不自知,悖!」霍柏士謂戰爭非直兩軍廝殺,人之情性無時不欲爭,即戰所寓也;曩日言心理者,莫不以爭鬥列為本能之一。吾國先秦諸子早省殺機之伏於尋常言動矣。

 

四六 襄公二十八年

「盧蒲癸曰:『賦』《詩》斷章,余取所求焉。」蓋「斷章」乃古人慣為之事,經籍中習見。皆假借古之「章句」以道今之「情物」,同作者之運化;初非徵援古語以證明今論,如學者之考信。後世詞章之驅遺古語、成語,往往不特乖違本旨,抑且竄易原文,巧取豪奪;如宋人四六及長短句所優為,以至「集句」成文之巧,政「賦《詩》斷章」之充類加厲,撏撦古人以供今我之用耳。《世說》足徵「斷章」亦得列於筆舌妙品,善運不亞善創,初無須詞盡己出也。

慶封「則以其內實,遷于盧蒲嫳氏,易內而飲酒。」易內亦通室之義;以互誘彼此妻室為至樂。

 

四七 昭公元年()

「伍舉知其有備也,請垂?而入。」;《齊語》又記桓公輕諸侯之幣而重其禮,「諸侯之使,垂?而入,(耒囷)載而歸。」夫均謂空手上門耳,而一指不持兵刃,後世曰「赤手」,一指不攜錢帛,後世曰「白手」,「垂?」蓋兼兩義;此又須斷之以「詞之始終」者也。

七嘴八舌例。言祥殃不驗之例。

子羽謂子皮曰:「齊、衛、陳大夫其不免夫!國子代人憂,子招樂憂,齊子雖憂勿害……皆取憂之道也。憂必及之」;《註》:「國弱、齊弱當身各無患。」「樂憂」、「樂哀」即柏拉圖論雜糅不純之樂趣所言「亦甜亦苦」,如怒亦挾喜、哀亦兼樂;蒙田嘗以蘋果之酸而甘者喻之。蘇軾稱柳宗元《南澗》詩「憂中有樂,樂中有憂」;常語亦曰「痛快」,若示痛與快并。《左傳》言「樂憂」、「樂哀」,即已拈出雜糅情感。

 

四八 昭公元年()

醫和曰:「疾不可為也。是為近女室,疾如蠱,非鬼非食,惑以喪志。」其斷句應為「是為近女,室疾如蠱,非鬼非食,惑以喪志」。

 

四九 昭公五年

「楚子欲辱晉,大夫莫對,薳啟彊曰:『可!苟有其備,何故不可……未有其備,使群臣往遺之禽,以逞君心,何不可之有?』」首言有備則可,中間以五百餘字敷陳事理,末言無備則必不可,而反言曰「何不可」,陽若語紹,陰則意違。此節文法,起結呼應銜接,如圓之周而復始。古希臘人言修詞,早謂句法當具圓相。陳善《捫蝨新話》卷二亦云:「桓溫見八陣圖,曰:『此常山蛇勢也。擊其首則尾應;擊其尾則首應,擊其中則首尾俱應。』予謂此非特兵法,亦文章法也。文章亦應宛轉回復,首尾俱應,乃為盡善。」

 

五0 昭公七年

「子產論有為鬼曰:『匹夫匹婦強死,其魂魄猶能馮依於人,以為淫厲。』」後世「枉死鬼」、「冤魂」之說始見於此。

 

五一 昭公十一年

申無宇曰:「末大必折,尾大不掉,君所知也」;《楚語》云:「……譬之如牛馬,處暑之既至,虻(雍虫)之既多,而不能掉其尾。」西諺則謂狗不能掉尾而尾將掉狗。

 

五二 昭公十二年

南蒯將叛,枚筮之,以為大吉,子服惠伯曰:「吾嘗學此矣:忠信之事則可,不然必敗。……且夫《易》不可以占險。」按《困學紀聞》卷一引《正蒙.大易》篇:「《易》為君子謀,不為小人謀。」鬼神之善善惡惡復即鬼神之炎涼勢利也。

 

五三 昭公十七年

梓慎曰:「水,火之牡也」;《正義》:「陰陽之書有五行嫁娶之法,火畏水,故以丁為壬妃,是水為火之雄也。」水為男而火為女,疑出於二事之牽合,以覆下為潤、仰上為炎耳。唐宋以來方術及小說家言以火為男而水為女。為虎為鼠,一彼一此,趙孟不云乎:「何常之有!」

 

五四 昭公十八年

「往者見用原伯魯焉,與之語,不說學。……閔子馬曰:『周其亂乎!夫必多有是說,而後及其大人;大人患失而惑,又曰:可以無學,無所不害。』」「惑」承「失」來,謂大人患民有學則失正道而生惑亂。愚民之說,已著於此。蓋斯論早流行於周末,至始皇君臣乃布之方策耳。文章學問復可為愚民之具,「明」即是「暝」,見即為蔽,則原伯魯、李斯之所未窺,宋晁說之始致慨焉。顧炎武《日知錄》卷一六《擬題》:「八股之害,等於焚書,而敗壞人才,有甚於咸陽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餘人也。」《圓覺經》云:「有照有覺,俱名障礙。」《陽明傳習錄》卷下云:「食了要消化,若徒蓄積在肚裡,便成痞了。博聞多識,留滯胸中,皆傷食之病也。」夫苟忘本失中,覺照執著而生障,飲食滯結而成病,「文章」以及「明理載道」之事固無不足以自愚愚人。愚民之術亦可使愚民者並自愚耳。

 

五五 昭公十九年

《經》:「許世子止弒其君買」;《傳》:「許悼公瘧,……飲大夫止之藥卒。……書曰:『弒其君』。君子曰:『盡心力以事君,舍藥物可也。』」按服虔註謂進藥而「不由醫」,故國史書「弒」。倫理學有主意願與主事效之別,亦即《孟子.滕文公》答彭更所謂「志」與「功」。止之殺君,是事效論矣。

 

五六 昭公二十年

齊景公曰:「和與同異乎?」晏子對曰:「異!和如羹焉,水火醯醢鹽梅,以烹魚肉,燀之以薪,宰夫和之,齊之以味,濟其不及,以泄其過。……君臣亦然。……聲亦如味,一氣、二體、三類、四物、五聲、六律、七音、八風、九歌以相成也,清濁、大小、短長、疾徐、哀樂、剛柔、遲速、高下、出入周疏以相濟也。……若以水濟水,誰能食之?若琴瑟之專壹,誰能聽之?同之不可也如是!」按《國語.鄭語》史伯對鄭桓公曰:「夫和實生物,同則不繼。以他平他謂之和,故能豐長而物歸之;若以同裨同,盡乃棄矣。……聲一無聽,物一無文,味一無果,物一無講。」《論語.子路》章「君子和而不同」。《樂記》云:「禮者,殊事合敬者也,樂者,異文合愛者也。」古希臘哲人道此,亦喻音樂之和諧,乃五聲七音之輔濟,而非單調同聲之專壹。赫拉克利都斯反復言,無高下相反之音則樂不能和,故同必至不和而諧出於不一。近世美學家亦論一致非即單調。其旨胥歸「和而不同」而已。

「飲酒樂。公曰:『古而無恐,其樂若何!』晏子對曰:『古而無恐,則古之樂也,君何得焉?……古若無死,爽鳩氏之樂,非君所願也!』」(前人不死,何來後人之樂)

 

五七 昭公二十二年

「賓孟適郊,見雄雞自斷其尾,問之侍者,曰:『自憚其犧也』。」憚為世用者,雄雞先患而預圖之。

 

五八 昭公二十八年()

魏子曰:「吾聞諸伯叔,諺曰:『惟食忘憂。』」荷馬史詩中奧德修斯曰:「吾雖憂傷,然思晚食。吾心悲戚,而吾腹命吾飲食,亦可稍忘苦痛。」費爾巴哈云,心中有情,首中有思,必先腹中有物。然則「唯食忘憂」衹道著一半;唯有食庶得以憂,無食則不暇他憂而唯食是憂矣。但丁名句:「饑餓之力勝於悲痛」;皆道此也。

 

五九 昭公二十八年()

「昔賈大夫惡,娶妻而美,三年不言不笑。御以如皋,射雉獲之,其妻始笑而言。賈大夫曰:『才之不可以已!我不能射,女遂不言不笑夫!』。」(女人還是喜歡有才華的男人XD)

 

六0 昭公三十年

伍員論伐楚曰:「若為三師以肄焉。……彼出則歸,彼歸則出,楚必道敝。亟肄以疲之,多方以誤之,即罷而後以三軍繼之,必大克之。」《孫子.計篇》:「佚而勞之」(先用游擊戰術給敵人累死,然後再大軍壓死對方)

 

六一 定公三年

閽覆水以示溺,安世以溺為覆水,二事相映成趣。

 

六二 定公四年

吳從楚,「又敗之。楚人為食,吳人及之,奔,食而從之。」按省去兩主詞,申言之當曰:「楚人奔,吳人食而從之。」文不足而意足。(教人省略的方法)

 

六三 定公十四年

戲陽速曰:「大子無道,使余殺其母,余不許,將戕於余。若殺夫人,將以余說。余是故許而弗為,以紓余死。諺曰:『民保於信』,吾以信義也。」《論語.衛靈公》:「君子貞而不諒」;孔註:「正其道耳,言不必小信。」《孟子.離婁》:「大人者,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唯義所在。」柳宗元《四維論》謂「廉與恥,義之小節也,不得與義抗而為維」,亦相發明。莎士比亞劇中人云:「善事而不得當,則反其本性,變成惡事。道德乖宜則轉為罪過。」(信不違義)

 

六四 哀公三年

「富父槐至,曰:『無備而官辦也,猶拾瀋也』。」按「拾瀋」即「收覆水」也。《後漢書.胡廣傳》上疏:「政令猶汗,往而不反。」「拾瀋」、「收水」戒莫誤時機,而「反汗」戒莫背信誓,喻之同柄而異邊者也。(覆水難收)

 

六五 哀公七年

季康子欲伐邾乃饗大夫以謀之一節中,「魯德如鄡,而以眾加之,可乎?」兩句眾說紛紜,皆緣古文無標點符號,又每省去「曰」字。古書無引語符號:著「曰」字則一人自為問答而讀者誤為兩人對話者有之;省「曰」字則兩人議論而讀者誤為一人獨白者有之。敦煌變文乃佛書之支與流裔,若「歸」字多作「皈」,稱中國天神為「上界帝釋」,皆蛻跡宛在,其每省去「曰」字,亦習而與化也。吳偉業《梅寸詩集》卷一下《閬州行》仿《焦仲卿妻》,而記妻言、父言、客言,全憑語氣示別,與古為新矣。西文有引語符號,記言卻未克擯「曰」、「云」、「問」、「答」等字而不用;十八世紀一小說家於此等字能應無盡無,遂自鳴匠心獨運焉。(對話省「曰」字)

 

六六 哀公十一年

「子胥使於齊,屬其子於鮑氏,為王孫氏。反役,王聞之,使賜之屬鏤以死。」趙一清《東潛文稿》卷下《大夫出使、長子家老從行說》云:「子胥奉使,禮得挈子從行;迨反役而子不來,王怒其有二心也,因加之罪而殺之。」賈公彥疏:「古者賓聘,家人適子皆從行。」此解最確。(出使要帶長子一起從行,這是禮節,要不然會倒楣)

 

六七 哀公十二年

「長木之斃,無不摽也;國狗之瘈,無不噬也」;《註》:「摽,擊也」;「斃,踣也」。木「斃」亦即謂其倒仆,故有「摽」人之懼,非言桐死槐枯也。「國狗」猶言良狗,與「大木」對,一國之選也,一旦瘋起來,人也會被咬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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左傳正義

 

一 杜預序

「為例之情有五。一日微而顯,文見於此,而起義在彼;……二曰志而晦,約言示製,推以知例;……三曰婉而成章,曲從義訓,以示大順;……四曰盡而不汙,直書其事,具文見義;……五曰懲惡而勸善,求名而亡,欲蓋而章。」錢鍾書以為五例乃古人作史時心嚮神往之楷模,殫精竭力,以求或合者也,雖以之品目《春秋》,而《春秋》實不足語於此。使《春秋》果堪當之,則「無傳而著」,三《傳》可不必作;既作矣,亦真如韓愈《寄盧仝》詩所謂「束高閣」,俾其若存若亡可也。揚言能睹之於《經》者,實皆陰求之於《傳》,猶私窺器下物而射覆也。《經》之與《傳》,尤類今世報紙新聞標題之與報道。苟不見報道,則衹睹標題造語之繁簡、選字之難易,充量更可睹詞氣之為「懲」為「勸」;至記事之「盡」與「晦」、「微」與「婉」,豈能得之於文外乎?苟曰能之,亦姑妄言之而妄聽之耳。蓋「五例」者,實史家之懸鵠,非《春秋》所樹範。就史學之撰作而言,「五例」之一、二、三、四示載筆之體,而其五示載筆之用。就史學之演進而言,「五例」可徵史家不徒紀事傳人,又復垂戒致用,當未能通觀古今因革沿變之理,道一以貫,三階己陟其二矣。

古人論《春秋》者,多美其辭約義隱。春秋著作,其事煩劇,下較漢晉,殆力倍而功半焉。文不得不省,辭不得不約,勢使然爾(紙張得之不易)。古人不得不然,後人不識其所以然,乃視為當然,又從而為之詞。於是《春秋》書法遂成史家模楷,而言史筆幾與言詩筆莫辨,則是史是詩,迷離難別。老生常談曰「六經皆史」,曰「詩史」,蓋以詩當史,安知劉氏直視史如詩,求詩於史乎?惜其跬步即止,未能致遠入深。

吾國史籍工於記言者,莫先乎《左傳》,公言私語,蓋無不有。……蓋非記言也,乃代言也。如後世小說、劇本之對話獨白也。左氏設身處地,依傍性格身分,假之喉舌,想當然耳。正史稗史之意匠經營,同貫共規,泯町畦而通騎驛,則亦何可厚非哉。史家追敘真人實事,每須遙體人情,懸想事勢,設身局中,潛心腔內,忖之度之,以揣以摩,庶幾入情入理。蓋與小說、院本之臆造人物、虛構境地,不盡同而可相通;記言特其一端。《左傳》記言而實乃擬言、代言,謂是後世小說、院本中對話、賓白之椎輪草創,未遽過也。

 

二 隱公

「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,曰:『為魯夫人』」;《註》:「以手理自然成字,有若天命」;《正義》:「成季,唐叔亦有文在手,曰『友』,曰『虞』,曰『下』。……隸書起於秦末,手文必非隸書;石經古文……,手文容或似之。」孔氏於《左傳》所記神異,頗不信許,每釋以常理,欲使誕而不經者,或為事之可有。(孔疏頗不信神異)

 

三 隱公元年

「莊公寤生,驚姜氏。」黃生《義府》卷上云「『寤』當與『牾』通;逆生,則產必難。即「牾生」也。

「公曰:『多行不義,必自斃,子姑待之』。」「待」之時義大矣哉。「待」者,待惡貫之滿盈、時機之成熟也。《北齊書.陸法和傳》:「凡人取果,宜待熟時,不撩自落,檀越但待侯景熟。」(待熟)

因果句,後半句之事乃由前半句之事而生,猶「不憤不啟」;兩端句,雙提兩事而並闢之,「不垢不淨、不增不減」等。並非意義相反的句子就是兩端句,不能衹據句型,而必須從上下文以至全篇、全書之指歸來判斷。蘇軾《東坡集》卷二三《書<篆髓>後》謂「言各有當」,「字同義異」,學者不可以「一字一之」,舉《易》、《論語》中例。「文同不害意異」,不可以「一字一之」,而觀「辭」(text)必究其「終始」(context)耳。匹似「屈」即「曲」也,而「委屈」與「委曲」邈若河漢。

乾嘉「樸學」教人,必知字之詁,而後識句之意,識句之意,而後通全篇之義,進而窺全書之指。雖然,是特一邊耳,亦衹初桄耳。復須解全篇之義及至全書之指(「志」),庶得以定某句之意(「詞」),解全句之意,庶得以定某字之詁(「文」);或並須曉會作者立言之宗尚,當時流行之文風,以及修詞異宜之著述體裁,方概知全篇或全書之指歸。積小以明大,而又舉大以貫小;推末以至本,而又探本以窮末;交互往復,庶幾乎義解圓足而免於偏枯,所謂「闡釋之循環」者是矣。(如《詩》據以《論語》「思無邪」而解)《華嚴經.初發心菩薩功德品》第一七之一曰:「一切解即是一解,一解即是一切解故。」

「稱『鄭伯』,譏失教也;謂之鄭志」;按莊公七年春「文姜會齊侯於防,齊志也。」皆指隱衷蓄意而言,一欲殺害,一欲幽會,同為心事之不可告人者。《註》:「詩言志也」指心事之可公諸眾者。二「志」相反,而其為「意內」,則初無不同,而後則歧出分訓。(句構使單字意思改變)

 

四 桓公元年

「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於路,目逆而送之,曰『美而艷!』」;文公十六年,「公子鮑美而艷,襄夫人欲通之,不可。」是古之男女均得被目為「美艷」也。後世以此類語題品男子,便有狎賤之意。

 

五 桓公十五年

「雍姬知之,謂其母曰:『夫與夫孰親?』其母曰:『人盡夫也,父一而已,胡可比也!』」(人盡可夫)

 

六 莊公六年

「後君噬臍」,「噬臍」之譬拈出「早」與「晚」,以距離之不可至擬時機之不能追,比遠近於遲速,又足以徵心行與語言之相得共濟焉。時間體驗,難落言詮,故著語每假空間以示之,強將廣袤者說成有幅度,若「往日」、「來年」、「前朝」、「後夕」、「遠世」、「近代」之類,莫非以空間概念用於時間關係,各國語文皆然。《易.坤》:「行地無疆」,《正義》:「『無疆』有二義,一是廣博,二是長久。『疆』謂疆界,空間也,承『地』而來,以空之『廣博』示時之『長久』。」他如「往往」、「分陰」、「寸陰」皆如是。

 

七 莊公十年

《說苑.善說》祖朝曰:「食肉者一旦失計於廟堂之上,臣等之藿食者寧無肝腦塗地於中原之野與?」(肉食者鄙)

「公曰:『犧牲玉帛,弗敢加也,必以信』」;《註》:「祝詞不敢以小為大,以惡為美。」「加」者,誇誣失實也,為「信」之反。昭公元年,祁午謂趙文子曰:「猶詐晉而駕焉」,《註》:「『駕』、陵也」;《管子.五輔》篇:「少不陵長,小不加大」。《論語.公治長》子貢曰:「我不欲人之加諸我也」;《說文》:「加者,誣也,(言曾)也」。子貢之言「加」,今語曰「欺壓」;《說文》之訓「加」,今語曰「欺哄」。古人每曰「加誣」,或曰「加增」,皆言虛誇不信。

「可以一戰,戰則請從」;事近於《國語.吳語》、《越語》、《韓非子.外儲說》。

「夫戰,勇氣也。一鼓作氣,再而衰,三而竭。彼竭我盈,故克之。」《孫子.軍爭》篇:「故三軍可奪氣」。

 

八 莊公十四年

「不言」非不與王言,而是「不言王子帶」。

 

九 莊公十九年

「鬻拳強諫楚子,楚子弗從,臨之以兵,懼而從之。」按兵諫笞諫皆在楚。

 

一0 莊公二十八年

「楚師夜遁,鄭人將奔桐丘,諜告曰:『楚幕有烏』,乃止。」《孫子.行軍篇》:「鳥集者,虛也」;古羅馬兵法亦謂鳥驚翔而不集者,下有伏也。

 

一一 閔公元年

「士蒍曰:『不如逃之,無使罪至,為吳太伯,不亦可乎?猶有令名,與其及也。』」按吞言咽意,苟盡其詞則當增「不如奔也」或「寧奔也」一句。《論語.八佾》:「禮與其奢也,寧儉;喪與其易也,寧戚。」士蒍、狐突語之善用晦也。

 

一二 閔公二年

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,「狐突歎曰:『……雖欲勉之,狄可盡乎?』……先丹木曰:『是服也,狂夫阻之。曰:盡敵而反,狄可盡乎?雖盡敵,猶有內讒,不如違之。』」;《註》:「『曰』,公詞」。先此獻公面命申生一段情事,不加敘述,而以傍人語中一「曰」字達之,《史通.敘事》篇讚《左傳》:「睹一事于句中,反三隅於事外」,此可以當之。

 

一三 僖公四年

「一薰一蕕,十年尚猶有臭」;《正義》:「『猶』則『尚』之義,重言之耳;猶《尚書》云『不遑暇食』,『遑』則『暇』也。」「尚猶」複重,正見詞意之「鄭重」,謂薰不敵蕕,十年而遺「臭」仍在。(重言以加強語氣)

 

一四 僖公五年

《論衡.案書》:「左氏得實明矣,言多怪,頗與孔子『不語怪力』相違反也。」左氏記賢人君子之言鬼神,即所以垂戒勸。夫必「降」而「觀其惡」,是不得為「聰明」也;佯錫福而實促殃,是不得為「正直」也;依德而不依人,稱為「壹」可也,嘲為二三其德亦可也。古例「鬼」、「神」、「鬼神」渾用甚夥。《墨子》「天」、「鬼」或分而並列兩類,或合而專指一類。漢以前固通而不拘,賅而無辨。天歟、神歟、鬼歟、怪歟,皆非人非物、亦顯亦幽之異屬(the wholly other),初民視此等為同質一體,悚懼戒避之未遑。積時遞變,由渾之畫,於是漸分位之尊卑焉,判性之善惡焉,神別於鬼,天神別於地袛,人之鬼別於物之妖,惡鬼邪鬼尤溝而外之於善神正神;人情之始衹望而惴惴生畏者,繼亦仰而翼翼生敬焉。後世仰「天」彌高,賤「鬼」貴「神」,初民原齊物等觀;古籍以「鬼」、「神」、「鬼神」、「天」渾用而無區別,猶遺風未沫、委蛻尚留者乎?不啻示後人以樸矣。「神」出身於「鬼」,「鬼」發跡為「神」;事頗如成則為「王」者,初原為「寇」,理正同魔鬼先進而上帝後起。上臨之者,固別有「大君」,後世道士,踵事增華,以為天帝高拱玄都玉京,命諸神群仙分治天下。

人之信鬼神也,常懷二心焉。雖極口頌說其「聰明正直」,而未嘗不隱疑其未必然,如常覺其跡近趨炎附勢是也。鬼神之見強則遷、唯力是附,而又不敢不揚言其聰明正直而壹、馮依在德,此敬奉鬼神者衷腸之冰炭也。臣之事君,既曰「天王聖明」,復曰「君難託」,若是班乎。

 

一五 僖公二十二年

(宋襄公事)兵不厭詐。

「若愛重傷,則如勿傷;愛其二毛,則如服焉」;《正義》:「『如』猶『不如』,古人之語然,猶似『敢』即『不敢』。」如即不如,詞似正而意則負。昭公六年,叔向諫晉侯曰:「毋寧以善人為則而則人之辟乎?」杜註曰:「『毋寧』『寧』也。」無寧即寧,詞似負而意實正。孰正孰負,不據本句而當據以上下文以區斷,王安石所謂「考其辭之終始也」;按無「不」而語負者,未必盡若顧氏所謂「語急」;詰問或慨歎亦能省「不」。「知」猶言「豈知」、「不」猶言「豈不乎?」或「豈不哉!」,需視上下文而斷。

 

一六 僖公二十四年

「富辰諫曰:『女德無極,婦怨無終』。」「女」即「婦」,「極」即「終」。此處「女婦極終」涵義皆同中有異,語遂簡妙。「女」指少小,「婦」指老大,此易辨也。「無極」即「罔極」,今語所謂「不到頭」、「不到底」、「沒收稍」。「無終」即今語所謂「沒盡頭」、「無休止」、「沒完沒了」。後世為文,當曰:「女德無終,婦怨無極」,便較了然。蓋恩德易忘,怨毒難消,人情皆然,無間男女。

 

一七 僖公二十六年

「展喜曰:『寡君聞君親舉玉趾,將辱於敝邑。』」《楚策》二子良曰:「王身出玉聲」似「玉」非徒為藻飾詞頭,而是當時禮節套語之施於人君者。

 

一八 僖公二十七年

「子文治兵于睽,終朝而畢,不戮一人。子玉復治兵於蒍,終日而畢,鞭七人,貫三人耳。」按下文緊接蒍賈言子玉「剛而無禮」必敗,刑僇立威,當亦「剛」很之徵。然古來兵家言異乎是。治軍多以刑戮立威。

 

一九 僖公二十八年

「軍志曰:『知難而退』。即《孫子.謀攻》篇所云:『少則能逃之,不若則能避之』。」

「子玉使(鬥斲)勃請戰,曰:『請與君之士戲,君憑軾而觀之,得臣與寓目焉。』」舉凡競技能、較短長之事,古今多稱曰「戲」,非止角觝;故曰博塞之戲,曰奕戲,曰葉子戲,曰酒令猜拳之戲,曰馬將牌戲,曰賽球之戲。又以其判輸贏,猶戰鬥之分勝負也,亦莫不可謂為「戰」或「鬥」:「棋戰」、「鬥牌」、「拇戰」、「雀戰」、「球戰」、以至「茗戰」、「文戰」,比比皆是。蓋戰與戲每為一事,特所從言之異路爾。危詞聳說,戲亦戰也;輕描淡寫,戰即戲也。當局者「性命相撲」,戰也;旁觀者「雲端裡看廝殺」,戲也。兒「戲」正是兒「鬥」;成人視為稚子相與戲劇,而稚子則方同成人之相與爭鬥也。蓋「耍」、「戲」、「周旋」之與「戰」,亦猶「嗟來食」之與「請用」乃詞氣之有急有舒、情態之或莊或嫚,非直道與曲喻之別也。子玉請戰而曰「請戲」,雖所以自示從容整暇,而自雄輕敵之情亦復隱約言外。此殆又劉知幾所稱左氏「用晦」,寓驕兵必敗之旨歟?「既敗,王使謂之曰:『大夫若入,其若申息之老何!』」按《史記.項羽本紀》記項王謝烏江亭長曰:「且籍與江東子弟八千人,渡江而西,今無一人還。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,我何面目見之!」即此意。

 

二0 文公元年()

「公孫敖聞叔服能相人,見其二子,叔服曰:『穀也豐下,必有後於魯國』。」荀子言「形不勝心」乃謂相惡心善,無害為君子,而相善心惡,無害為小人;吳氏則謂:「諺曰:『有心無相,相逐心生,有相無心,相逐心滅。』此言人以心相為上也。故心有三十六相」云云,乃世俗「修心補相」之說矣。

 

二一 文公元年()

子上論商臣曰:「蜂目而豺聲,忍人也。」謂眼凸如欲出眶者。黎士宏《仁恕堂筆記》云:「蓋蜂欲螫人,則左右營營,徘徊閃爍故耳。遂舉一二蜂目之人,驗之果然。」雖未必得「蜂目」之意,然以供侔色揣稱,固不失為妙喻也。竊疑「蜂準」喻鼻之尖削,如蜂能刺;乃銳準,非隆準也。

 

二二 文公七年

趙宣子曰:「先人有奪人之心,軍之善謀也。」《漢書.陳勝、項籍傳》「先發制人,後發制於人。」然左傳莊公十公曹劌待齊師三鼓而後發。《孫子.軍爭》篇:「以迂為直;以患為利。……後人發,先人至。」昭公二十一年,廚(?)人濮曰:「軍志有之:『先人有奪人之心,後人有待其衰』。」則兼賅趙宣子與曹劌兩意。

 

二三 文公十年

楚范巫矞似曰:「三君皆將強死」;《正義》:「『強』、健也,無病而死,謂被殺也。」蓋強者,壯也;壯健而死,是非命橫死,壯盛而老,是非時先老。「強死」、「強老」可相發明。

 

二四 文公十四年

「終不曰『公』,曰『夫已氏』」;《註》:「猶言某甲。」「夫人」訓此人或彼人,亦訓人人或眾人,茲言其有時省為「夫」者。昭公七年,無宇曰:「昔武王數紂之罪,以告諸侯曰:『紂為天下逋逃主,萃淵藪,故夫致死焉。』」「夫」即人人、眾人。

 

二五 宣公二年

「趙盾舍於翳桑,見靈輒餓,食之。晉侯飲趙盾,伏甲攻之,介倒戈以禦公徒而免之,問:『何故?』對曰:『翳桑之餓人也。』按宣公二年,鄭伐宋,「華元殺羊食士,其御羊斟不與」,及戰,斟御元馳入鄭師,宋人敗績。蓋既有一飯之恩,亦自有一飯之仇也。梁玉繩《蛻稿》卷四《演連珠》:「故怨毒之事,在小不在大;飲食之人,可賤亦可畏。」錢按「不在大」易一字為「猶在大」,則語更圓。

 

二六 宣公十二年()

嬖人伍參欲戰,令尹孫叔敖勿欲,曰「戰而不捷,參之肉其足食乎!」參曰:「不捷,參之肉將在晉軍,可得食乎?」考論民俗者喟開化社會中人荐饑或暴怒亦每彼此相食,孔氏言「忿」與「窮」,早隱括之矣。

 

二七 宣公十二年()

「士貞子諫晉侯,引晉文公語曰:『得臣猶在,憂未歇也,困獸猶鬥,況國相乎?』」《孫子.軍爭》:「歸師勿遏,圍師必闕,窮寇必迫」;此柔人者也,防敵之困鬥窮觸也。《九變》篇云:「死地則戰」,又云:「死焉不得」,「投之亡地然後存,陷之死地然後生。」蓋六通四辟,反致三心兩意,猶豫計校,餘地足誤當機,《老子》第二二章所謂「少則得,多則惑」耳。後世或云:「勇出於恐」,或云「增援兵能增希望,然絕望則生決心」,「無希冀則亦無恐怖」;其理即休謨論情感所謂兩情相反而互轉;或心理學所謂「疲乏律」:情感之持續每即促其消失轉變,故樂極悲來,怒極悔生。

 

二八 成公二年

「張侯曰:『此車一人殿之可以集事』」;《註》:「殿,鎮也。」《史記.張耳、陳餘列傳》曰:「不王無以填之」,師古均註:「填音竹刃反」,蓋即「鎮」也。周勃「擊章邯車騎填」,師古註:「殿之言填也,謂鎮軍後以扞敵。殿音丁見反。」移此釋《左傳》,庶音義兼備。

「邴夏曰:『射其御者,君子也』公曰:『謂之君子而射之,非禮也』」;《註》:「齊侯不知戎禮。」足見「禮」者非揖讓節文,乃因事制宜之謂;故射儀則君子必爭,戎禮則君子亦殺。德諺有曰:「戰爭之本旨較戰爭之方式為先。」殺敵者戰之本旨;三舍之退、一麋之獻、以及下車免冑、執榼犒師,皆方式而已,戎儀也,非戎禮也。

 

二九 成公十年

晉景公卒,杜註曰:「巫以明術見殺,小臣以言夢自禍。」杜氏有感而發,即《莊子》之《人間世》、《山木》兩篇所謂「不材」則得終天年之意。

晉侯「欲食,張,如廁,陷而卒。」盛如梓《庶齋老學叢談》卷一云:「國君病,何必如廁?假令如廁,豈能遽陷而卒?」論景公事,言外意謂國君內寢必有如《周禮.天官,玉府》所謂「褻器」、《史記.萬石君傳》所謂「廁牏」者,無須出外就野溷耳。

 

三0 成公十五年

子臧曰:「前志有之曰:『聖達節,次守節,下失節』。」按「達節」即昔語所謂「權」,今語所謂「堅持原則而靈活運用」也。《論語.子罕》:「可與立,未可與權」;皇侃義疏:「權者,反常而合於道者。」《孟子.離婁》:「男女授受不親,禮也;嫂溺援之以手者,權也」,趙歧註:「權者,反經而善者也。」《韓詩外傳》卷二記孟子論衛女曰:「常謂之經,變謂之權,懷其常經而挾其變權,乃得為賢。」《公羊傳》桓公十一年:「何賢乎祭仲?以為知權也。……權者何?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。權之所設,舍死亡無所設。行權有道,自貶損以行權,不害人以行權,殺人以自生,亡人以自存,君子不為也。」《春秋繁露.玉英》:「權,譎也,尚歸之以奉鉅經耳。」《全唐文》卷四0四馮用之《權論》:「設於事先之謂機,應於事變之謂權。機之先設,猶張羅待鳥,來則獲之;權之應變,猶荷戈禦獸,審其變也。」《中庸》曰:「君子而時中」,蓋所謂權也。「權」者,變「經」有善,而非廢「經」不顧,故必有所不為,而異乎「俛仰逶迤,以窺看為精神,以向背為變通」(李康《運命論》),如老於世故者之取巧投機、詭合茍全。朱熹《答宋深之》:「權者,權衡之『權』,言其可以稱物之輕重而游移前卻以適於平,蓋所以節量仁義之輕重而時措之,非如近世所謂將以濟乎仁義之窮者也。」亞理士多德《倫理學》言「中」因人因事而異,故「適得其中,談何容易」,善處者亦各執「與己相應之中」。蓋亦知執中須達「權」,不同於執一也。吾國古人言「中」「是」兼「移」,言「節」兼「達」,言「出入」兼「不踰閑」,言「經」兼「權」,兼「時」,言真所謂「出語盡雙,皆取對法」,圓覽而不偏枯者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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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一 叔于田

「巷無居人;豈無居人,不如叔也,洵美且仁。」韓愈《送溫處士赴河陽軍序》:「伯樂一過冀北之野而馬群遂空,非無馬也,無良馬也。」以質世之好言「韓文無字無來歷」者。

 

三二 女曰雞鳴

「女曰雞鳴,士曰昧旦;子興視夜,明星有爛。」女催起而士尚戀枕衾。蓋男女歡會,亦無端牽率雞犬也,參觀論《野有死(鹿囷)》。

 

三三 有女同車

「顏如舜華」、「顏如舜英」;《傳》:「舜,木槿也。」「杏臉桃頰」、「玉肌雪膚」,作者極言其人之美麗可愛,非謂一睹其面而綏山之桃、蓬萊之杏、藍田之玉、梁園之雪宛然紛然都呈眼底也。舜、(艸攸)之擬,政爾同科。皆當領會其「情感價值」,勿宜執著其「觀感價值」。繪畫雕塑不能按照詩文比喻依樣葫蘆,即緣此理。若直據「螓首蛾眉」、「芙蓉如面柳如眉」等寫象範形,則頭面之上蟲豸蠢動,草木紛披,不復成人矣。

「彼美孟姜,洵美且都」;《傳》:「都,閑也」程大昌《演繁露》續集卷四:「古無村名,今之村,即古之鄙野也;凡地在國中邑中則名之為『都』,都,美也。」楊慎《升菴太史全集》卷四二、七八本此意說《詩》曰:「山姬野婦,美而不都」,又據《左傳》「都鄙有章」等語申之曰:「閑雅之態生,今諺云『京樣』,即古之所謂『都』。……村陋之狀出,今諺云『野樣』,即古之所謂『鄙』。」人之分「都」、「鄙」,亦即城鄉、貴賤之判,馬融《長笛賦》:「尊卑都鄙」句可參,實勢利之一端。

 

三四 狡童

夫「言外之意」,說詩之常,然有含蓄與寄託之辨。詩中言之而未盡,欲吐復吞,有待引申,俾能圓足,所謂「含不盡之意,見於言外」,此一事也。詩中所未嘗言,別取事物,湊泊以合,所謂「言在於此,意在於彼」,又一事也。前者順詩利導,亦即蘊於言中,後者輔詩齊,必須求之文外。含蓄比於形之與神,寄託則類形之與影。茲以《狡童》例而申之。首章云:「彼狡童兮,不與我食兮!維子之故,使我不能餐兮!」而次章承之云:「彼狡童兮,不與我食兮!維子之故,使我不能息兮!」是「不與言」非道途相遇,遇頭不顧,乃共食之時,不偢不睬;又進而并不與共食,於是「我」餐不甘味而至於寢不安席。且不責「彼」之移愛,而咎「子」之奪愛,匪特自傷裂紈,益復(女石)及織素。若夫始不與語,繼不與食,則衾餘枕剩、冰床雪被之況,雖言詮未涉,亦如匣劍帷燈。蓋男女乖離,初非一律,所謂「見多情易厭,見少情易變」,亦所謂情愛之斷終,有傷食而死於過飽者,又有乏食而死於過饑者。闊別而淡忘,跡疏而心隨疏,如《擊鼓》之「吁嗟洵兮,不我信兮!」是也。習處而生嫌,跡密轉使心疏,常近則漸欲遠,故同牢而有異志,如此詩是。

詩必取足於己,空諸依傍而詞意相宜,庶幾斐然成章;苟參之作者自陳,考之他人載筆,尚確有本事而寓微旨,則匹似名錦添花,寶器盛食,彌增佳致而滋美味。然盡舍詩中所言而別求詩外之物,不屑眉捷之間而上窮碧落、下及黃泉,以冀弋獲,此可以考史,可以說教,然而非談藝之當務也。

 

三五 雞鳴

「會且歸矣,無庶予子憎。」《箋》、《正義》皆以「雞既鳴矣」二句、「東方明矣」二句為夫人警君之詞,而以「匪雞則鳴」二句、「匪東方則明」二句為詩人申說之詞;謂「賢妃貞女,心常驚懼,恒恐傷晚」,故「謬聽」蠅聲,「謬見」月光。錢鍾書以為作男女對答之詞,更饒情致。女促男起,男則淹戀;女曰雞鳴,男闢之曰蠅聲,女曰東方明,男闢之曰月光。亦如《女曰雞鳴》之士女對答耳;何必橫梗第三人,作仲裁而報實況乎?言《詩》者每師《爾雅》註蟲魚之郭璞,實亦不妨稍學鵬鯤未詳之郭象也。

 

三六 敝笱

「齊子歸止,其從如雲」《箋》:「其從者之心意,如雲然,雲之行,順風耳。」正如陶潛《歸來去辭》名句所謂:「雲無心以出岫」。鄭謂雲「心無定」,乃刺蕩婦,陶謂雲「無心」,則贊高士,此又一喻之同邊而異柄者。

 

三七 陟岵

「陟彼岵兮,瞻望父兮。父曰:『嗟予子行役,夙夜無已!上慎旃哉,猶來無止』」二章「陟屺」之母曰:「嗟予季」、三章「陟岡」之「兄曰:『嗟予弟』。」錢鍾書以為乃遠役者思親,因想親亦方思己之口吻爾。韓愈《與孟東野書》:「以吾心之思足下,知足下懸懸於吾也。」分身以自省,推己以忖他;寫心行則我思人乃想人必思我,如《陟岵》是,寫景狀則我視人乃見人適視我,例亦不乏。楊萬里《誠齋集》卷九《登多稼亭》之二:「偶見行人回首卻,亦看老子立亭間。」(己思人乃想人亦思己、己視己適見人亦視己)

 

三八 伐檀

「坎坎伐檀兮。……河水清且漣猗。……河水清且淪猗」;《傳》:「『坎坎』伐檀聲。……風行水成文曰『漣』。……小風,水成文,轉如輪也。」雖然,象物之聲,厥事殊易。稚嬰學語,呼狗「汪汪」,呼雞「喔喔」,呼蛙「閣閣」,呼汽車「都都」,莫非「逐聲」,「學韻」,無異乎《詩》之「鳥鳴嚶嚶」、「有車鄰鄰」,而與「依依」、「灼灼」之「巧言切狀」者,不可同年而語。象物之聲,而即若傳物之意,達聲意正擬聲,聲意相宣,斯始難見能巧。《高僧傳》卷九佛圖澄言相輪鈴語:「替戾岡、劬禿當」,在「羯語」可因聲達意,而在漢語則有聲無意,耹音而難察理,故澄譯告大眾。古詩中「禽言」仿禽之聲以命禽之名,而自具意理,非若「喈喈」、「喓喓」之有音無義,如《新安文獻志》甲集卷五八選錄江天多《三禽言》中第三首《鳩》云:「布布穀,哺哺雛。雨,苦!苦!去去乎?吾苦!苦!吾苦!苦!吾顧吾姑。」通首依聲寓意。

毛傳釋「漣」為「風行水成文」,「淪」為「小風,水成文」;又以風水成「文」喻文章之「文」。《易》渙卦「象曰:風行水上渙」;《論語.泰伯》:「煥乎其有文章」。《後漢書.延篤傳》載篤與李文德書自言誦書詠詩云:「洋洋乎盈耳也,渙爛兮其溢目也」;章懷註:「渙爛,文章貌也。」蓋合「渙」與「煥」,取水之淪漪及火之燦灼以喻文章。

 

三九 蟋蟀

「今我不樂,日月其除。……日月其邁。……日月其慆。」按每章皆申「好樂無荒」之戒,而宗旨歸於及時行樂。陸機《短歌行》:「來日苦短,去日苦長。今我不樂,蟋蟀在房。……短歌有詠,長夜無荒。」《讀書雜志》餘編下謂機詩之「荒」,「虛也」,言不虛度此長夜,與「好樂無荒」之「荒」異義。言各有當。「好樂無荒」之「荒」猶「色荒」、「禽荒」,謂「惑溺」也。(正言及時行樂)

 

四十 山有樞

「子有車馬,勿馳勿驅;宛其死矣,他人是愉。……子有鐘鼓,勿鼓勿考;宛其死矣,他人是保。」按此詩教人及時行樂,而以身後事危言恫之。(反言及時行樂)

 

四一 綢繆

錢鍾書以為此詩首章託為女之詞,稱男「良人」;次章託為男女和聲合賦之詞,故曰「邂逅」;義兼彼此;末章託為男之詞,稱女「粲者」。單而雙,雙復單,樂府古題之「兩頭纖纖」,可借以品目。譬之歌曲之「三章法」:女先獨唱,繼以男女合唱,終以男獨唱,似不必認定全詩出一人之口而斡旋「良人」之稱也。

 

四二 駟鐵

「公之媚子,從公于狩」;《傳》:「能以道媚於上下者」;《正義》引《卷阿》:「媚於天子」、「媚於庶人」以釋「上下」。錢大昕《潛研堂答問》卷三:「《詩》三百篇言『媚於天子』、『媚於庶人』、『媚茲一人』,『思媚周姜』,『思媚其婦』,皆是美詞。《論語》『媚奧』、『媚(穴土黽)』,亦敬神之詞,非有諂瀆之意。」然而孟子斥鄉原曰:「閹然媚於世也者」,豈非惡詞乎?《禮記.緇衣》:「毋以嬖御人疾莊后,毋以嬖御莊士、大夫、卿、士」;鄭玄註:「嬖御人,愛妾也;嬖御士,愛臣也。」《韓非子.八姦》篇曰:「一曰在同床:貴夫人,愛孺子;便僻好色,此人主之所惑也。」蓋古之女寵多僅於帷中屏後,發蹤指示,而男寵均得出入內外,深闈廣廷,無適不可,是以宮鄰金虎,為患更甚。《史記》創《佞幸列傳》之例,開宗明義曰:「非獨女以色媚,而士宦亦有之」,亦徵心所謂危,故大書特書焉。

 

四三 蒹葭

「所謂伊人,在水一方;溯洄從之,道阻且長;溯游從之,宛在水中央」;按《漢廣》:「漢有游女,不可求思。漢之廣矣,不可泳思。江之永矣,不可方思。」二詩所賦,皆西洋浪漫主義所謂企慕之情境也。世出世間法,莫不可以「在水一方」寓慕悅之情,示嚮往之境。釋氏言正覺,常喻之於「彼岸」,亦猶古希臘神秘家言以「此處」與「彼處」喻形與神、凡與聖,比物此志爾。

 

四四 衡門

「衡門之下,可以棲遲;泌之洋洋,可以樂飢」。《戰國策.齊策》:「晚食以當肉,安步以當車」;劉過《贈術士》:「退一步行安樂法,與三個好喜歡緣。」《詩》下文言「食魚」不必「河魴」、「河鯉」,「取妻」不必「齊姜」、「宋子」,皆降格求次,稱心易足也。(慰情退步,老二哲學)

 

四五 澤陂

「有蒲與(艸間)」;《箋》:「『(屾間)』當作『蓮』,芙蕖實也,以喻女之言信。」《正義》:「蓮是荷實,故喻女言信實」,音義雙關也。《論語.八佾》宰我答哀公問杜曰:「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使民戰栗」,孔安國註斥其「妄為之說」;劉寶楠《正義》:「何休《公羊註》又云:『松猶容也,想見其容貌而事之;……柏猶迫也,親而不遠;……栗猶戰栗,謹敬貌。』皆本此文而附會之。」正亦「雙關」之「風人體」也。後世戲曲小說中尤多,如《百花亭》第三折王煥唱:「這棗子要你早聚會,這梨條休著俺拋離,這柿餅要你事事都完備,這嘉慶〔子〕這場嘉樂喜,荔枝離也全在你,圓眼圓也全在你。」

「有美一人,碩大且卷。……碩大且儼。」《傳》:「『卷』、好貌;『儼』,矜莊貌。」唐宋畫仕女及唐墓中女俑皆頰重頤,豐碩如《詩》、《騷》所云。徐渭《青籐書屋文集》卷十三《眼兒媚》云:「粉肥雪重,燕趙秦娥。」古人審美嗜尚,此收語可以包舉。

 

四六 隰有萇楚

「夭之沃沃,樂子之無知。……樂子之無家,樂子之無室」;《荀子.王制》篇:「水火有氣而無生,草木有生而無知,禽獸有知而無義」,即此處「無知」之意。「知」,知慮也,而亦兼情欲言之,如《易.乾》:「各正性命」,孔穎達疏:「天本無情,何情之有?而物之性命,各有情也;所秉生者謂之性,隨時念慮謂之情。」故稱木石曰「無知之物」,又可曰「無情之物」,皆并包不識不知、何思何慮、無情無欲而云然。此詩意謂;萇楚無心之物,遂能夭沃茂盛,而人則有身為患,有待為煩,形役神勞,唯憂用老,不能長保朱顏青鬢,故睹草木而生羨也。室家之累,於身最切,舉示以概憂生之嗟耳,豈可以「無知」,局于俗語所謂「情竇未開」哉?竊謂元結《系樂府.壽翁興》:「借問多壽翁,何方自修育?唯云『唯所然,忘情學草木』,即《詩》意。」元結又有《七不如》一文:「常自愧不如孩孺,不如宵寐,又不如病,又不如醉。有思慮不如靜而閒,有喜愛不如忘。及其甚也,不如草木。」此非羨草木長壽,及自愧「不如」草木無知,則釋老絕思慮、塞聰明之遺意。

 

四七 七月

「春日遲遲,采(艸繁)祁祁,女心傷悲,殆及公子同歸」;《傳》:「春,女悲;秋,士悲;感其物化也。」一言觸物而得之感覺,物之體也,一言由覺而申之情緒,物之用也;孔疏所謂「觀文似同,本意實異」者。苟從毛鄭之解,則吾國詠「傷春」之詞章者,莫古於斯。「傷春」乃人底情事,發乎情而止乎禮,頗徵上古質厚之風。

 

四八 鴟鴞

「予手拮据,……予口卒瘏,……予羽譙譙,予尾翛翛。」鳥手小疵,後世作者亦未能免,他如髮有目、蜂有牙、柳有手、子規有唇、燈蛾有臍、流螢有臍、流螢有尻、寒鴉有齒,皆鳥而有手之類。

 

四九 四牡

「豈不懷物,王事靡盬,我心傷悲。……不遑將父。……不遑將母」;《傳》:「思歸者,私恩也;靡盬者,公義也;傷悲者,情思也」;《箋》:「無私恩,非孝子也;無公義,非忠臣也。」王符《潛夫論.愛日》篇說此詩亦云:「在古得閒暇而得行孝,今迫促不得養也。」後世小說,院本所寫「忠孝不能兩全」,意發於此。

 

五0 采薇

「昔我往矣,楊柳依依」;李商隱《贈柳》:「隄遠意相隨」。「相隨」即「依依如送」耳。後世詩文於前世詩文有「偷語」、「偷意」、「偷勢」之變爾。

 

五一 杕杜

「卉木萋止,女心悲止,征夫歸止」。王昌齡《閨怨》:「忽見陌頭楊柳色,悔教夫婿覓封侯」;李端《閨情》:「被衣更向門前望,不忿朝來喜鵲聲」;柳色、鵲聲即「卉萋」之踵事增華也。(寫閨情)

 

五二 車攻

「蕭蕭馬鳴,悠悠旆旌」;《傳》:「言不讙譁也。」《陸象山全集》卷三四《語錄》:「『蕭蕭馬鳴』,靜中有動;『悠悠旆旌』,動中有靜。」亦能窺見二語烘襯之妙。寂靜之幽深者,每以得聲音襯託而愈覺其深;虛空之遼廣者,每以有事物點綴而愈見其廣。(以音聲烘託寂靜)

 

五三 正月

「瞻烏爰止,於誰之屋?」;《傳》:「富人之屋,烏所集也。」按張穆《(殷去左)齋文集》卷一《<正月>瞻烏義》略云:二語深切著明,烏者,周家受命之祥;烏即周室王業之徵。

「謂天蓋高,不敢不局;謂地蓋厚,不敢不(足脊)。」國治家齊之境地寬以廣,國亂家鬨之境地仄以逼。此非幅員、漏刻之能殊,乃心情際遇之有異耳。荀悅《漢紀》卷二五論王商亦引此數語而敷陳曰:「以天之高,而不敢舉首,以地之厚,而不敢投足,……以六合之大、匹夫之微,而一身無所容焉。」白居易《小宅》:「寬窄在心中」蓋斯世已非其世,群倫將復誰論,高天厚地,於彼無與,有礙靡騁,出獄猶如在在獄,逃亡亦等拘囚。

「魚在于沼,亦匪克樂;潛雖伏矣,亦孔之炤」;《箋》:「池,魚之所樂,而非能樂,潛伏於淵,又不足以逃,甚昭昭易見。」「潛伏」而仍「孔昭」,謂天地間無所逃,巖谷中不能匿,非稱其闇然日章。

「民今之無祿,天夭是椓;哿矣富人,哀此窮獨!」「哿」與「哀」為「對文」,「哀者憂悲,哿者歡樂」;「哿」與「嘉」俱「以『加』為聲,而其義相近」

「民今方殆,視天夢夢」;《傳》:「王者為亂夢夢然」。怨天、詛天、問天者,尚信有天;苟不信有天,則并不怨詛詰問。謂天有知而無能,有心而無力,行與願乖,故不怨之恨之,而悲之憫之,更下一轉,益淒摯矣。有哲學家謂人之天良不能左右人之志事,乃「無能為力之無上權力」(怨天)

「父母生我,胡俾我瘉?不自我先,不自我後。」《正義》:「人困則反本,窮則告親,故言『我先祖匪人』,出悖慢之言,明怨恨之甚。」則由怨言進而為怒罵,詛及己之祖宗,恨毒更過於《正月》、《小弁》。夫《三百篇》中有直斥,有醜詆,詞氣非盡溫良委婉,《四月》之自斥乃祖為匪人,其憂生憤世即為一例。(詛祖宗)

 

五四 雨無正

「三事大夫,莫肯夙夜;邦君諸侯,莫肯朝夕。」按明葉秉敬《書肆說鈴》卷上:「此歇後語也。若論文字之本,則當云:『夙夜在公』、『朝夕從事』矣。」蓋韻文之製,局囿於字數,拘牽於聲律,盧延讓《苦吟》所謂:「不同文、賦易,為著『者』、『之』、『乎』。」散文則無此等限,猶西方古稱文為「解放語」,以別詩之為「束縛語」。故歇後、倒裝,科以「文字之本」,不通欠順,而在詩詞中熟見習聞,安焉若泰。此無他,筆、舌、韻、散之「語法程度」,各自不同,韻文視散文得以寬限減等爾。後世詩詞險仄尖新之句,《三百篇》每為之先。黃庭堅《竹下把酒》:「不知臨水語,能得幾回來」(臨水語:「不知能得幾回來」);皆不止本句倒裝,而竟跨句倒裝。《詩》《七月》己導夫先路:「七月在野,八月在宇,九月在戶,十月蟋蟀入我床下」。造車合轍,事勢必然,初非刻意師仿。說《詩》經生,於詞章之學,太半生疏,墨守「文字之本」,睹《詩》之鑄語乖刺者,輒依託訓詁,納入常規;經疾史恙,墨炙筆鍼,如琢方竹以為圓杖,蓋未達語法因文體而有等衰也。《詩》語每約省太甚,須似曲之襯字,始能達意。《三百篇》清詞麗句,無愧風雅之宗,而其蕪詞累句,又不啻惡詩之詩矣。

 

五五 小弁

「伐木掎矣,析薪扡矣」;《傳》:「掎其顛,隨其理。」《三百篇》非無攻琢、雕鍊之詞,即以《小弁》論,「我心憂傷,惄焉如擣」,可稱驚心動魄,一字千金,乃竟交臂失之。(練字)

 

五六 大東

「跂彼織女,終日七襄;雖則七襄,不成報章。睆彼牽牛,不可以服箱。……維南有箕,不可以簸揚。揚北有斗,不可以挹酒漿」;《箋》:「織女有織名爾」;《正義》:「是皆有名無實」。按科以思辯之學,即引喻取分而不可充類至全也,參觀《周易》卷論《歸妹》。他如「金馬不追」、「土舟不渡」、「石犬不吠」、「鋸齒不嚼」、「紙糊老虎」皆為此類。

 

五七 楚茨

「先祖是皇,神保是饗」;「神保」者,降神之巫也。俞玉《書齋夜話》卷一申其說曰:「今天巫者,言神附其體,蓋猶古之『尸』;故南方俚俗稱巫為『太保』,又呼為『師人』,『師』字亦即是『尸』字」。「神保」正是「靈保」。「神保」、「神」、「尸」一指而三名,一身而二任。《說文》:「巫,祝也。女能事無形,以舞降神者也。」蓋樂必有舞為之容,舞必有樂為之節,二事相輔,所以降神。《詩》中「神」與「神保」是一是二,猶《九歌》中「靈」與「靈保」亦彼亦此。後世有「跳神」之稱。西方民俗學著述均言各地巫祝皆以舞蹈致神之格思,其作法時,儼然是神,且舞且成神。

 

五八 大明

「維師尚父,時維鷹揚」;《傳》:「師,大師也,尚父、可尚可父」;《正義》:「劉向《別錄》云『師之,尚之,父之,故曰師尚父,亦男子之美號』。」(師尚父的拆法很特別)

 

五九 桑柔

「誰能執熱,逝以不濯」;《傳》:「濯所以救熱也」;《箋》:「當如手持熱物之用濯」;黃生《義府》謂「執」如「執友」之「執」,言「熱不可解」之意。(執熱)

 

六十 常武

「王旅嘽嘽,如飛如翰,如江如漢,如山之苞,如川之流。綿綿翼翼,不測不克,濯征徐國。」;《箋》:「嘽嘽,閒暇有餘力之貌;其行疾自發舉,如鳥之飛也,翰,其中豪俊也;苞,本也,山本以喻不可驚動也;川流以喻不可禦也;王兵安靚且皆敬」;《正義》:「兵法有動有靜:靜則不可驚動,故以山喻;動則不可禦止,故以川喻。兵法應敵出奇,故美其不可測度。」《孫子》曰:「其疾如風,其徐如林,侵略如火,不動如山,難知如陰陽,動如雷霆。」(《詩》詠兵法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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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詩正義

 

一 詩譜序

詩有三訓:承也,志也,持也。作者承君政之善惡,述己志而作詩,所以持人之行,使不失墜,故一名而三訓也。按此即並行分訓之同時合訓也。

《釋名》本之云:「詩,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」《禮記.孔子閒居》論「五至」云:「志之所至,詩亦至焉」;是任心而揚,唯意所適,即「發乎情」之「發」。《詩緯含神霧》云:「詩者,持也」,即「止乎禮義」之「止」;《荀子.勸學》篇曰:「詩者,中聲所『止』也。」「發」而能「止」,「之」而能「持」,則抒情通乎造藝。「之」與「持」一縱一斂,一送一控,相反而亦相成,又背出分訓之同時合訓者。

 

二 關睢()

《關睢.序》:「風,風也,教也;風以動之,教以化之。……上以風化下,下以風刺上。」「風」字可雙關風謠與風教兩義,《正義》所謂風與藥,蓋背出分訓之同時合訓也。是故言其作用,「風」者,風諫也、風教也。言其本源,「風」者,土風也,風謠也,今言所謂地方民歌也。言其體制,「風」者,風詠,風誦也,係乎喉舌唇吻,今語所謂口頭歌唱文學也。「風」之一字而於《詩》之淵源體用包舉囊括,又並行分訓之同時合訓也。

 

三 關睢()

《關睢.序》:「聲成文,謂之音」;《傳》:「『成文』者,宮商上下相應」;《正義》:「使五聲為曲,似五色成文。」《樂記》又曰:「屈伸、俯仰、綴兆、舒疾,樂之文也」,則指應樂而舞之態,即「舞動其容」。非「聲成文」之謂聲音自有其文,不資外緣也。

 

四 關睢()

《關睢.序》:「情發於聲,聲成文,謂之音」;《正義》:「詩是樂之心,樂為詩之聲,故詩樂同其功也。初作樂者,準詩而為聲;聲既成形,須依聲而作詩,故後之作詩者,皆主應於樂文也。……設有言而非志,謂之矯情;情見於聲,矯亦可識。若夫取彼素絲,織為綺縠,或色美而材薄,或文惡而質良,唯善賈別之。取彼歌謠,播為音樂,或詞是而意非,或言邪而志正,唯達樂者曉之。」前謂詩樂理宜配合,猶近世詩歌入樂所稱「文詞與音調之一致」;後謂詩樂性有差異,詩之「言」可「矯」而樂之「聲」難「矯」。

《虞書》、《樂記》明言歌「聲」所「詠」乃詩所「言」之「志」,聲之準言,亦猶舞之準聲。夫洋洋雄傑之詞不宜「詠」以靡靡滌濫之聲,而度以桑、濮之音者,其詩必情詞佚蕩,方相得而益彰。汪士鐸《汪梅村先生集》卷五《記聲詞》之二:「詩自為詩,詞也;聲自為聲,歌之調也,非詩也,調之淫哀,雖莊雅無益也。」「曲」、「調」與「詞」固不相「準」,而「詞」與「聲」,則當別論,情「詞」雖異而「曲」「調」可同也;情「詞」既異,則「曲」「調」雖同而歌「聲」不得不異。「歌永言」者,此之謂也。趙德麟《侯德麟》卷七記王安石語:「古之歌者,皆先有詞,後有聲,故曰:『詩言志,歌永言,聲依永,律和聲』;如今先撰腔子,後填詞,卻是『永依聲』也。」此《正義》所謂「聲既成形,須依聲而作詩」也,今語曰「配詞」。

《正義》後半更耐玩味,於詩與樂之本質差殊,稍能開宗明義。蓋音聲之作偽較言詞較為稍難。《樂記》云:「唯樂不可以為偽;樂者心之動也,聲者樂之象也。」以聲音為出於人心之至真,入於人心之至深,直捷而不迂,親切而無介,是以言雖被「心聲」之目,而音不落言詮,更為由乎衷、發乎內、昭示本心之聲。

 

五 關睢()

《關睢.序》:「故詩有六義焉:……二曰賦,三曰比,四曰興。」胡寅《斐然集》卷一八《致李叔易書》載李仲蒙語:「索物以託情,謂之『比』;觸物以起情,謂之『興』;敘物以言情,謂之『賦』。」「觸物」似無心湊合,信手拈起,復隨手放下,與後文附麗而不銜接,非同「索物」之著意經營,理路順而詞脈貫。朱熹《詩經集傳》註:「比者,以彼物比此物也。……興者,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。」觸物起情是也。又如漢之《鐃歌》:「上邪!我欲與君相知、長命無絕衰。」錢鍾書以為「上邪」即發端之起興詞爾,同「小皮球,香蕉油,滿地開花二十一」,不必以經解之。

 

六 關睢()

「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」,蓋「窈窕」慮其佻也,而以「淑」字鎮之;「淑」字慮其腐也,而以「窈窕」揚之,「窈窕」皆指姿容。《序》云:「是以《關睢》樂得淑女以配君子,憂在進賢,不淫其色,哀窈窕,思賢才。」「哀窈窕」句緊承「不淫其色」,「思賢才」句遙承「遙在進賢」句,此古人修詞一法,先呼後應,有起必承,而應承之次序與起呼之次序適反,古希臘談藝謂之「丫叉句法」。

「求之不得,寤寐思服,悠哉悠哉,輾轉反側」。《傳》、《箋》以「服」與「悠」皆釋為「思」,不勝堆(爿木)駢姆矣!「悠」作長、遠解,亦無不可。

 

七 卷耳

作詩之人不必即詩中所詠之人,婦與夫皆詩中人,詩人代言其情事,故各曰「我」。首章所託為思婦之詞,「嗟我」之「我」,思婦自婦也;二三四章託為勞人之詞,「我馬」、「我僕」、「我酌」之我,勞人自稱也;「維以不永懷、永傷」,謂以酒自遣離憂。夫為一篇之主為婦為賓也。男女兩人處兩地而情事一時,批尾家謂之「雙管齊下」,章回小說謂之「話分兩頭」。西方有所謂「Dada」者,創「同時情事詩」體,四海異其節候而共此時刻,均不過此法之充盡而加厲耳。

 

八 桃夭

「桃之夭夭,灼灼其華」。說文:「(女芺),巧也,一曰女子笑貌」;《詩》曰:「桃之(女芺)(女芺)」;王闓運《湘綺樓日記》同治八年九月二十八日:「《說文》『(女芺)』字引《詩》『桃之夭夭』,以證『(女芺)』為女笑之貌,明『芺』即『笑』字。」隸書「竹」、「卄」互用,今遂不知容花之嬌好,非指桃樹之少壯。既曰花「夭夭」如笑,復曰「灼灼」欲燃,切理契心,不可點煩。「夭夭」總言一樹桃花之風調,「灼灼」專詠枝上繁花之光色。修詞由總而分,有合於觀物由渾而畫矣。第二章、三章自「其華」進而詠「其葉」、「其實」,則預祝其綠陰成而子滿枝也。隨唐而還,「花笑」久成詞頭。徐鉉校《說文》,增「笑」字於《竹》部,采李陽冰說為解:「竹得風,其體夭屈,如人之笑。」宋人詩文,遂以「夭」為笑貌,顧僅限於竹,不及他植。安迪生(Joseph Addison)嘗言,各國語文中有二喻不約而同:以火燃喻愛情,以笑喻花發,未見其三。(花笑)

 

芣苡(官去寶蓋加草頭)

《序》:「和平則婦人樂有子矣」;《正義》:「若天下離亂,兵役不息,則我躬不閱,於此之時,豈思子也!」。(亂離不樂有子)

 

一0 汝墳

「未見君子,惄如調饑」;《箋》:「『調』,朝也。……如朝饑之思食。」按以飲食喻男女,以甘喻匹,猶巴爾札克謂愛情與饑餓類似。《楚辭.天問》言禹通於塗山女云:「閔妃匹合,厥身是繼,胡維嗜不同味,而快朝飽?」;以「快朝飽」喻匹合,正如以「朝饑」喻「未見」之「惄」。(匹與甘)

 

一一 行露

「誰謂雀無角?何以穿我屋!誰謂鼠無牙?何以穿我墉!」觀《太玄經.解》:「角,禽也,鱗、魚也」角又泛指鳥喙,無銳與不銳之分。錢鍾書以為科以修詞律例,箋詩當取後說。蓋明知事之不然,而反詞質詰,以證其然,此正詩人妙用。夸飾以不可能為能,譬喻以不同類為類,理無二致。如《谷風》「誰謂荼苦?」《河廣》之「誰謂河廣?」孟

郊《送別崔純亮》之「誰謂天地寬?」詩之情味無與敷藻立喻之合乎事理成反比例。譬如《鐃歌.上邪》:「山無陵,江水為竭,冬雷震震夏雨雪,天地合,乃敢與君絕!」鼠牙雀角,何妨作龜毛兔角觀乎?(修辭之反詞質詢)

 

一二 摽有梅

首章結云:「求我庶士,迨其吉兮」,尚是從容相待之詞。次章云:「求我庶士,迨其今兮」,則敦促其言下承當,故《傳》云:「今,急辭也。」末章結云:「求我庶士,迨其謂之」,《傳》云:「不待備禮。」乃迫不乃緩,支詞盡芟,真情畢露矣。此重章之循序漸進者,《桃夭》由「華」而「葉」而「實」,亦然。此重章之易詞申意者(varied iteration)。先秦說理散文中好重章疊節,或易詞申意,或循序漸進者,《墨子》是也。

 

十三 野有死(鹿囷)

「無使尨也吠」按幽期密約,丁寧毋使人驚覺,致犬啀喍也。蓋兒女私情中,亦以「尨也」參與之矣。

 

一四 柏舟

「我心匪鑒,不可以茹。……我心匪石,不可轉也;我也匪席,不可卷也」;《傳》:「鑒所以察形也,『茹』,度也」;《箋》:「鑒之察形,但知方圓白黑,不能度其真偽,我心非如是鑒。」《釋文》引《廣雅》:「『茹,食也』,謂影在鑒中,若食之入口,無不容者。」而「度」,若不作「余忖度之」解,而如《管子.七法》之「施也、度也、恕也,謂之心術」,作度量寬弘解,則與韓詩所謂「容」之義契合,即今語之「大度包容」也,似亦以「茹」為虛而能受之意,亦即「容」義。我國古籍鏡喻亦有兩邊。一者洞察:物無遁形,善辨美惡;二者涵容:物來斯受,不擇美惡。前者重其明,後者重其虛,各執一邊。

 

一五 燕燕

「瞻望必及,佇立以泣」;張先《虞美人》:「一帆秋色共雲遙;眼力不知人遠,上江橋。」許氏誤憶,然「如」字含蓄自然,實勝「知」字,幾似人病增妍、珠愁轉瑩。…(送別情境);《朱子語類》卷八0曰:「讀《詩》且只做今人做底詩看」明萬時華《<詩經>偶箋.序》曰:「今之君子知《詩》之為經,而不知《詩》之為詩,一蔽也。」

 

一六 擊鼓

「死生契闊,與子成說,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」;《傳》:「契闊,勤苦也」;《正義》:王肅云:「言國人室家之志,欲相與從;『生死契闊』,勤苦而不相離,相與成男女之數,相扶持俱老。」蓋征人別室婦之詞。然而生離死別,道遠年深,行者不保歸其家,居者未必安於室,盟誓旦旦,或且如鏤空畫水。故末章曰:「于嗟闊兮,不我活兮,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」黃生《義府》卷上:「『契』、合也,『闊』,離也,與『死生』對言。『偕老』即偕死,此初時之『成說』;今日從軍,有『闊』而已,『契』無日也,有『死』而已,『生』無日也。『洵』,信也,『信』,申也;前日之言果信,而偕老之願則不得申也。」蓋「契」與「闊」如「屯」與「泰」、「夷」與「險」、「始」與「終」,分而不并,謂不論兩人所遭之為禍為福,相處之為聚為散,而交誼有始有終也。

後世沿用,有誤解言「隔遠」,或言「勤苦」,要皆以二字并而不分,高適《哭單父梁九少府》:「契闊多別離」,以「闊」吞併「契」也。以「契」吞併「闊」,亦復有之,如繁欽《定情詩》:「何以致契闊?繞腕雙跳脫」則「契闊」乃親密,投分之意。魏晉南北朝,兩意並用;作闊隔意用者,沿襲至今,作契暱意用者,唐後漸稀。通「契」於「闊」或通「闊」於「契」,同床而浸假同夢,均修詞中相吸引,相影響之例爾。(「契闊」諸義)

 

一七 谷風

「宴爾新婚,如兄如弟」;《正義》:「愛汝之新婚,恩如兄弟。」蓋初民重「血族」(kin)之遺意也。就血胤論之,兄弟,天倫也,夫婦則人倫耳;是以友于骨肉之親當過於刑于室家之好。新婚而「如兄如弟」,是結髮而如連枝,人合而如天親也。

「手足」、「衣衾」之喻。《三國演義》一五回劉備所云:「兄弟如手足,妻子如衣服;衣服破,尚可縫,手足斷,安可續?」敦煌變文《孔子項託相問書》小兒答夫婦、父母孰親之間曰:「人之有母,如樹有根,人之有婦,如車有輪,車造更造,必得其新」;雖相較為父母而非兄弟,然車輪之喻,正與衣服、泥皮同科。

 

一八 旄丘

「叔兮伯兮,褎如充耳」;《箋》:「人之耳聾,恒多笑而已。」蓋聾者欲自掩重聽,輒頜首呀口,以示入耳心通。(耳聾多笑)

 

一九 泉水

「思須與漕,我心悠悠,駕言出游,以寫我憂。」按「駕」為「或命巾車」之車;「操舟」亦可曰「駕」。

 

二0 北風

「莫赤匪狐,莫黑匪烏」;即「天下烏鴉一般黑」。

 

二一 靜女

「自牧歸荑,洵美且異;匪女之為美,美人之貽」,物以人重。卉木無知,禽犢有知而非類,卻胞與爾汝之,若可酬答,此詩人之至情洋溢,推己及他。我而多情,則視物可以如人,體貼心印,我而薄情,則視人亦祇物,侵耗使役而已。《魏風.碩鼠》:「三歲貫女」、「逝將去女」,蓋爾汝群物,非僅出於愛暱,亦或出於憎恨。要之吾衷情沛然流出,於物沉浸沐浴之,彷彿變化其氣質,而使為我等匹,愛則吾友也,憎則吾仇爾,於我有冤親之別,爾與我非族類之殊,若可曉以語言而動以情感焉。

 

二二 桑中

《桑中.序》:「刺奔也」按呂祖謙《家塾讀詩記》引「朱氏」以為詩及淫者作作,《朱文公集》卷七0《讀呂氏<詩記>》仍持「自狀其醜」之說。夫自作與否,誠不可知,而亦不必辯。設身處地,借口代言,詩歌常例。貌若現身說法,實是化身賓白,篇中之「我」,非必詩人自道。桑中、上宮,幽會之所也;孟姜、孟弋、孟容,幽期之人也;「期」、「要」、「送」,幽歡之顛末也。直記其事,不著議論意見,視為外遇之簿錄也可,視為醜行之招供又無不可。「桑中」俗語流傳,眾皆知非美詞;「上宮」亦已成淫肆之代稱矣。

 

二三 淇奧

《淇奧.序》:「美武公之德也」;方東美按語:「此唐儒博會,迴避太宗、建成、元吉事耳。」「瞻彼淇奧,綠竹猗猗」,曰「『綠竹猗猗』,則知衛地淇奧之產」,是或不免盡信書歟?錢鍾書以為詩文風景物色,有得之當時目驗者,有出於一時興到者。出於興到,固屬憑空嚮壁,未宜緣木求魚;得之目驗,或因世變事遷,亦不可守株待兔。「寬兮綽兮,倚重較兮。善戲謔兮,不為虐兮。」韓愈《重答張籍書》云:「昔者夫子猶有所戲;《詩》不云乎:『善戲謔兮,不為虐兮』;《記》云:『張而不弛,文武不能也。』惡害於道哉!」

 

二四 碩人

「手如柔荑,膚如凝脂,領如蝤蠐,齒如瓠犀,螓首蛾眉。巧笑倩兮,美目盼兮」《楚辭.招魂》:「蛾眉曼睩,目騰光些。靡顏膩理,遺視綿些。娭光眇視,目曾波些」。(詩經楚辭之寫美人)「大夫夙退,無使君勞」;《箋》:「無使君之勞倦,以君夫人新為配偶。」白居易《長恨歌》:「春宵苦短日高起,從此君王不早朝。」新婚而退朝早,與新婚而視朝晚,如狙公朝暮賦芧,至竟無異也。

 

二五 氓

按此篇層次分明,工於敘事。「子無良媒」而「衍期」,「不見復關」而「泣涕」,皆具無往不復,無重不縮之致。「兄弟不知,咥其笑矣」,蓋以私許始,以被棄終,初不自重,卒被人輕,旁觀其事,「不知」者,體會不及,漠置之也。「士之耽兮,猶可說也;女之耽兮,不可說也」;《箋》:「說,解也。」「解」之與「脫」,義可相通。辯解開脫,一意也,孔氏所言僅此。男多藉口,女難飾非,惡名之被,苛恕不齊,參觀《周易》卷論《大過》。斯大爾夫人言,愛情於男祇是生涯中一段插話,而於女則是生命之全書。

 

二六 河廣

「誰謂河廣?曾不容刀」;《箋》:「小船曰刀,作『舠』,亦作『(舟周)』」按解為刀、劍之刀,亦無不可。苟有人焉,據詩語以考訂方輿,丈量幅面,益舉漢廣於河之證,則痴人耳,不可向之說夢者也。不可與說夢者,亦不足與言詩,惜乎不能勸其毋讀詩也。吟風弄月之語,盡供捕風撈月之用。夫此特修詞之一端爾;述事抒情,是處皆有「實可稽」與「虛不可執」者,豈止數乎?語之虛實與語之誠偽,相連而不相等,一而二焉。誠偽係乎旨,徵夫言者之心意,孟子所謂「志」也;虛實係乎指,驗夫所言之事物,墨《經》所謂「合」也。所指失真,故不「信」,其旨非歟,故無「害」。高文何綺,好句如珠,現夢裡之悲歡,幻空中之樓閣,鏡內映花,燈邊生影,言之虛者,非言之偽者也,叩之物而不實者也,非本之心之不誠者也。以華語為實語而「盡信」之,即以辭害意,或出於不學,而多出於不思。若夫辨河漢廣狹,考李杜酒價,諸如此類,無關腹笥,以不可執為可稽,又不思之過焉。亞理士多德言詩文語句非同邏輯命題,無所謂真偽,今人又定名為「羌無實指之假充陳述」(non-referential pseudo-statement)。顧盡信書,固不如無書,而盡不信書,則又如無書,各墮一邊;不盡信書,斯為中道爾。

 

二七 伯兮

「願言思伯,甘心首疾」。《孟子.梁惠王》:「舉疾首蹙頞」,趙歧註:「疾首,頭痛也,蹙頞,愁貌」;可與此詩之首疾相參。文廷式《純常子枝語》卷一一:「腦與心二說宜互相備,《說文》『思』字從『囟』從『心』,是其義。」又卷三三:「《黃庭經》:『腦神覺元字道都』,此言腦為知覺之元也。」錢鍾書以為詩言相「思」以至「首疾」,則亦已體驗「心之官」係於頭腦。詩人感覺雖及而學士知慮未至,故文詞早道「首」,而義理祇言心。

 

二八 木瓜

「投我以木瓜,報之以瓊琚;匪報也,永以為好也!」群學家考論初民禮俗,謂贈者必望受者答酬,與物乃所以取物,尚往來而較錙銖,且小往而責大來,號曰投貽,實交易貿遷之一道,事同貨殖,即以美洲土語名之「不得落節」(Potlatch);後進文勝之世,餽遺常責報償,且每望其溢量逾值,送禮大可生利。以《木瓜》此篇,合《史記.貨殖列傳》載白圭語:「以取予」,於古來所謂「交際」、「人事」,思過半矣。

 

二九 君子于役

「雞棲于塒,日之夕矣,牛羊下來;君子于役,如之何勿思?雞棲於桀,牛羊下括;君子于役,苟無飢渴。」孟浩然《秋登蘭山寄張五》云:「愁因薄暮起」,皇甫冉《歸渡洛水》云:「暝色起春愁」,有以也夫!(暝色起愁)

 

三十 采葛

「一日不見,如三月兮」;《傳》:「一日不見於君,憂懼於讒矣。」按《鄭風.子衿》:「一日不見,如三月兮」;《箋》:「獨學無友,故思之甚。」二解不同,各有所當。《全三國文》卷八魏文帝《典論》記劉表父子事,曰:「故曰:『容刀生於身疏,積愛生於近習』,豈謂是耶?」(身疏則讒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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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 噬嗑 相反相成之象,如弓弦之張、剪刀以及咬嚼。 

七  頤  寧可飯亂吃,不可話亂講。

   大過      經典作者為男性,乖男女平等之道。

   睽   相反而相成,有間而相通。有三類:體乖而用不合(火在水上)、二者體不乖而用不合(二女同居)、體乖而合。

一0 損  「象曰:君子以懲忿窒欲」忿欲皆有往來,懲窒互文而相足也。又如「鄭昭宋聾」,則鄭不聾、宋目不明意亦可見。耳目各舉一事而對以相反。「互文相足」之法更可了然。

一一 姤  以豕象徵淫欲、亦象徵食欲,西遊記中豬八戒為兩者之綜合。

      「甚」,朱駿聲說之曰:「甘者飲食,匹者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,故訓安樂之尤。」

一二 革  「彖曰:革,水火相息」;「息」兼「生變」、「侵剋」兩義,或訓「止」、「生」,於《易》中,兩者歧出分訓又同時合訓。

      革,牛革,鞏固難變之物;於《易》中,革之為義,變改之名,夫以「難變」之物,為「變改之名」,象之與意,大以鑿枘,此固屢見不鮮者,姑命之曰「反象以徵」(Reverse symbolism)。性情急者繫帶,緩者佩弦,取反象以徵而鑑戒也。

一三 震  「六三:震蘇蘇;上六:震索索」;《正義》:「畏懼不安之貌」,皆音之轉也。

一四    「艮其背,不獲其身;行其庭,不見其人。無咎。」王弼取老子「常使民無知無欲。」孔穎達則昌言不諱,以閉塞視聽為靜心止欲之先務。王韓《易》註早蘊老、莊,孔氏疏通,自難迴避,且亦自有合「經意」者。

      「隔物欲」而取於「背」,有二義焉。一者不見可欲,二者見不可欲:有可欲之物陳吾前,不面對作平視而轉身背向之,猶《革》之革面;物之可欲,每由其面,其背初不爾,倘睹背之無可欲乃至可憎可怖,則庶幾勿為面所迷惑。(一為主體無所感;一為觀客體之反)

一五 漸  「九三:鴻漸於陸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。」《註》:「夫征不復,樂於邪配,則婦亦不能守貞矣。」《古詩十九首》:「蕩子行不歸,空床難獨守」,又示冷淡未甘。

一六 歸妹 《歸妹》之於跛、眇,取之之意也,尚有憾爾;《履》之於跛、眇,棄之之意也,不無惜爾。一抑而終揚,一揚而終抑。斯多噶哲人嘗曰:「萬物各有二柄」,人手當擇所執,命之「比喻之兩柄」可也。如水中之月不可捉搦,以至道喻之,嘆其玄妙;以浮世喻之,斥其虛妄,譽毀別焉。又如「秤」示「平」又示「偏」。比喻有兩柄而復具多邊。蓋事物一而已,然非止一性一能,遂不限於 一功一效,取譬者用心或別,著眼因殊,指(denotatum)同而旨(signification)則異;故一事物之象可以孑立應多,守常處變。如取月圓,或取月明。一物之體,可面面觀,立喻者各取所需,每舉一而不及餘;讀者倘見喻起意,橫出旁申,蘇軾《日喻》所嘲盲者扣槃得聲,捫燭得形,無以異而。《大般涅槃經.獅子吼菩薩品》第一0之三:「引喻不必盡取,或取少分,或取多分。」

 

一七 繫辭(1) 大莫能名,姑與以一名而不能盡其實,遂繁稱多名,更端以示。夫多名適見無可名、不能名也。

一八 繫辭(2) 《繫辭》上:「顯諸仁,藏諸用,鼓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」。道無心而有跡,聖人則有心亦有跡,蓋道化育而不經營故也。聖人有心故憂,道無心則不憂。《明道語錄》:「聖人人也,故不能無憂。天則不為堯存,不為桀亡者也。」(天不與人同憂)

一九 繫辭(3) 《繫辭》上:「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」;《註》:「極未形之理曰『深』,適動微之會則曰『幾』」;《正義》:「『幾』者,離無入有,是有初之微。」張載《正蒙.坤化》篇:「幾者、象見而未形也」。幾與潛能不同,潛能者,能然而尚未然;幾者,已動而似未動,故曰「動之微」,《鬼谷子.揣》篇命之曰「幾之勢」。「知幾」乃有朕兆而推斷,特其朕兆尚微而未著,常情遂忽而不睹;能察事象之徵,識尋常所忽,斯所以為「神」。《茶山集》卷三《探梅》「雪含欲下不下意,梅作將開未開色」,含、欲幾堪為知「幾」者。「幾」非「前識」亦非「後覺」。

二0 繫辭(4) 《繫辭》上:「聖人以此洗心,退藏於密聖人以此齋戒,以神明其德。」註:「洗心曰齋,防患曰戒。」先心非謂前識。

二一 繫辭(5) 《繫辭》上:「吉凶與民同患」,這句指的是「吉與民同,凶與民患」,乃古人從一省文之例,他如「潤之以風雨」、「不可造車馬」、「沽酒巿脯不食」。因一兼言,則有《禮記.學記》:「君子知至學之難易」;「難易」即「難」,因難而兼言「易」也。他如《左傳》昭公四年:「子產曰>:『苟利社稷,生死以之』;謂雖死不惜,而兼言『生』。」參觀《毛詩.擊鼓》有關修詞兩字相銜接因而意義同化或吞併之例。

二二 繫辭(6) 《繫辭》下:「子曰『天下何思何慮;天下同歸而殊塗,一致而百慮』。」心同理同,正緣物同理同;水性如一,故治水者之心思亦若合符契。思辯之當然,事於事物之必然,物格知致,斯所以百慮一致,殊塗同歸耳。心之同然,本乎理之當然,而理之當然,本乎物之必然,亦即合乎物之本然也。

二三 繫辭(7) 《繫辭》下:「屈信相感,而利生焉。尺蠖之屈,以求信也。」 《老子》第二章之「枉則直」,西洋語「後退所以前躍。」又有詩家之以退為進、欲高故卑、以卻為攻。

二四 繫辭(8) 《繫辭》下:「物相雜,故曰文。」《國語.鄭語》史伯對鄭桓公曰:「聲一無聽,物一無文。」徐鍇《說文通論》:「強弱相成,剛柔相形,故於文:人、乂為文。」古希臘人談藝,舉「一貫寓於萬殊」(Unity in variety)為第一義諦。

二五 繫辭(9)  《繫辭》下:「危者使平,易者使傾」;《註》:「易,慢易也」;《老子》五八章:「禍兮福之所倚,福兮禍之所伏。」

二六 說卦(1) 《說卦》:「數往者順,知來者逆」;《正義》:「人欲知既往之事者,《易》則順后而知之;人欲知將來之事者,《易》則逆前而數之。」「前後往來」四字,每可互訓,見下。

「前事不忘,後事之師」,「前」指「以前」,「後」指「未來」。

我來已變當初地,前過應無繼此人[1]」;「前」作「未來」解。

「銀河半隱蟾高掛,已覺炎光向後?[2]」;「後」作「過去」解。

「往者不諫,來者可追」,「往」指「過去」;「來」指「未來」。

「爾來四萬八千歲,乃與秦塞通人煙[3]」;「來」謂「已往或從前」

《管子.大匡》:「從今以往二年」;《論語.八佾》:「自既觀而往者」;唐高祖《賜李靖手敕》:「今日以去,心中更不須憶」,往去皆謂未來或向後。正緣「去」、「來」、「前」、「後」等字兼相反兩訓,均一事之殊觀或一物之兩柄也。

二七 說卦(2) 《說卦》:「乾為天、為父、為良馬、為老馬。坤為地、為母、為子母牛。」按此等擬象,各國或同或異。



[1] 薛能《褒城驛有故元相公舊題詩、因仰嘆而作》

[2] 吳潛《鵲橋仙.己未七夕》

[3] 李白《蜀道難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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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乾──體用之名

「體」、「用」二字晉唐早已習用。夫體用相待之諦,思辦所需。與「用」對稱者曰「質」、曰「形」、曰「能」、曰「力」,亦即謂「體」;異名同義,所貴得意忘言。蓋佛理而外,詞章、經濟亦均可言「體用」。魏了翁《鶴山大全集》卷一0九《師友雅言》記李微之云:「《六經》、《語》、《孟》發現多少義理,不曾有『體』、『用』,逮後世方有此字。先儒不以人廢言,取之以明理,而二百年來,纔說性理,便欠此二字不得;亦要別尋二字換卻,終不得似此精密」(p8-10)

這一段話,說明「體用」二字的使用,於先秦之後,晉唐之間早已習用,而這兩個字用來說明義理,有其獨到之處。本文後半,討論易象與詩喻的差異,見下。

「象曰:天行健」;《正義》:「或有實象,或有假象。實象者,若地上有水,地中生木升也;皆非虛言,故言實也。假象者,若天在山中、風自火出;如此之類,實無此象,假而為義,故謂之假也。」按《繫辭》上:「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賾,而擬諸形容,象其物宜,故謂之象。」是「象」也者,大似維果所謂以想象體示概念。蓋與詩歌之託物寓旬,理有相通。然二者貌同而心異,不可不辨也(p11)

《易》之有象,取譬明理也,「所以喻道,而非道也」(語本《淮南子.說山訓》)。求道之能喻而理之能明,初不拘泥於某象。變其象也可;及道之既喻而理之既明,亦不戀著於象,捨象也可,胥得意忘言之謂也。詞章之擬象則異乎是。詩也者,有象之言,依象而成言;捨象忘言,是無詩矣,變象易言,是別為一詩甚且非詩矣。故《易》之擬象不即,指示意義之符(sign)也;《詩》之比喻不離,體示意義之跡(icon)也。不即者可以取代,不離者勿容更張(p12)。是故《易》之象,義理寄宿之蘧廬[1]也,樂餌以止過客之旅亭也;《詩》之喻,文情歸宿之菟裘也,哭斯歌斯,聚骨肉之家室也(p13)。倘視《易》之象如《詩》之喻,未嘗不可摭我春華,拾其芳草。哲人得意而欲忘之言,得言而欲忘之象,適供詞人之尋章摘句,含英咀華,正若此矣。苟反其道,以《詩》之喻視同《易》之象,等不離者於不即,于是持「詩無通詁」之論,作「求女思賢」之箋;忘言覓詞外之意,超象揣形上之旨,喪所懷來,而亦無所得返。(p13-4)

上文區別象與喻的差異,易象者,可以得意忘言。然而詩者,如果言辭更換了,就不是原詩了。易者,取象於譬,象只是個短暫的依憑,多方設譬,使人不拘泥於形象,而超脫形象而得道,所以乾可為健、為馬;坤可為順、為牛。然而詩者,一旦改辭換物,意象變矣,馬不同牛,所以形象是受限於辭詞的,如上文所引「聚骨肉之家室也」。然而兩者也可相互資用,詩人可以從易象得到啟發,如果用易的方式來解詩,覓詞外之意,雖致穿鑿附會,卻也不失為一家之言。

 

三 泰 《泰》為人中之說

  舉《泰》為人中之例,殆承襲元以來陳言耳(p16)《正義》中並無人中之說,人中之說及以訛傳訛,後人沿習不察。

本節強調字義歷史變化進程。說實話,我抓不到本文的重點。

 

四 蠱 幹蠱之解

  《易.序卦》:「蠱者,事也」,虞翻,李鼎祚皆以能繼父之志事為解。[然]宋以後始有訓「幹蠱」為蓋父之愆,如舜之於瞽瞍,禹之於鯀者。王弼斯註,以「蠱」解為「事」,正屬「古訓」。「幹蠱」及辦事、了事之意,尋常書札中語也(p16-7)[洪邁用]「幹蠱」[一辭],皆謂代父辦事營業。宋以後雖多作「蓋父之愆」解,「理事」之義未湮(p17-8)

  本節主要在解「幹蠱」的字源,《正義》「蠱」者,事也,惑也,亂也。爻曰:「幹父之蠱」、「幹母之蠱」,不限於父義,止於「事」意。在三國魏以前,蠱解作「事」,幹蠱即辦事、了事之意。宋以後開始有把「幹蠱」解作承繼父親未完之事,幹事的意思仍繼續被使用。

 

五 觀 神道設教

  世俗之避忌禁諱(taboos),宗教之命脈係焉,禮法之萌芽焉,未可卑為不足道也。夫設教濟政治之窮,明鬼為官吏之佐,乃愚民以治民之一道。二魏見其治民之效,而未省其愚民之非也。馬基亞偉利昌言,為君者不必信教,而不可不貌示篤信。神道設教,乃秉政者以民間原有信忌之或足以佐其為治也,因而損益依傍,俗成約定,俾用之倘有效者,而言之差成理,所為「文之也」(p18-20)

二魏為治人者言,法令之力所不逮,得宗教以裁約之;華、陸、顧文抉剔治於人者之衷心,遭荼毒而不獲申於人世,乃禱諸鬼神以冀疾苦之或蘇。西人如李伐洛(Rivoral)能兼明二意,既言宗教為法律之補充,復言民不聊生,乞靈宗教,以他生稍慰此生。後一意正馬克思所謂宗教乃人民對實際困苦之抗議,不啻為人民之鴉片(p19-21)

  本節解《彖》辭:「聖人以神道設教,而天下服矣。」探討宗教的意義。宗教是禮法萌發的根源,有一定的價值,為政者,以宗教補充國家權威不及之處,遂行統治。宗教一方面佐助統治,另一方面使百姓的困苦有所出口。宗教愚民之非,「浪漫主義詩人早言,不過如收鴉片之效;或言,世人莫不吸食精神鴉片,以謬誤信仰自醉。(p21-2)



[1] 旅舍,不可久住。《王力古漢語字典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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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正義
(1)論易之三名
本節回應黑格爾批評中文不宜思辯。錢鍾書舉例論說,中文的字意分別有幾種形態。第一種是「並行分訓」,指一個字有兩意以上,但不同時使用,如《論語‧子罕》篇中「空空如也」,空可指虛無,或者誠慤 。(2)第二種是「背出分訓」,兩義相違而亦相仇,意思不同時被使用,如《論語‧微子》:「隱居放言」中的「放」,可指極言盡詞,或者捨置不言。(3)第三種則是「背出合訓」,兩義相背而可以合在一起解釋。如《老子》第四十章,「反者動之者」。反指「對立」及「復歸」,關係對立而又復歸自身,相互轉化。《老子》第五十八章「禍兮,福之所倚;福兮,禍之所伏。孰知其極,其無正也,正復為奇,善復為妖。」可以作為註腳,而黑格爾所說的Aufheben亦此。(4)第四個則是「並行分訓又同時合訓」,兩義可以分開解釋,又可以合在一起解釋。如莊子齊物論中的「是」、「彼」,各以一字兼然否之執與我他之相二義。再如「衣」者,可隱障亦可炫飾,相反相成,同體歧用。(5)而「易」之三名,兼具了背出與並行之分訓而同時合訓。「變易」與「不易、簡易」,背出分訓也;「不易」與「簡易」,並行分訓也。有人質疑,怎麼可以用不易來解釋易呢?而這正是易同時合訓的地方,不停地變化,正是唯一不變的真理。(變易-簡易-不易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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