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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午餐的時候,想說看個電影,就看了迴光報告。
這部片描寫「記憶剪接師」的故事。

如果人的記憶可以被儲存,可以被傳送,被播映,被剪接,那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?

首先是公私領域的問題。記憶是屬於誰的?女主角不願自己的記憶被讀取,被放映,
憤而毀了羅賓威廉斯的機器,和她自己的晶片。示威的人要求記憶的自主權,反對剪
接師的剪接。然而,將自己的記憶放映的人,要求剪接師以特定的方式,將自己的一
生美好化,播映給眾人看,不論是一開始的那個男的,或是班明斯特夫人,他們要求
把「不好」的記憶刪除。與羅賓威廉斯演對手戲的男的,認為這是謊言與欺騙。然而
,我卻認為這不是謊言與欺騙的問題,而是隱瞞與揭露的問題。什麼樣的記憶,可以
公諸於眾?什麼樣的記憶,必須被刪除?

有趣的是,面對這樣的問題時,各人必須有各人不同的判準。羅賓威廉斯將記憶剪接
師的工作比作牧師,認為剪接師就像牧師一樣,在人死後,抽出記憶中最美好的精華
,留存在後人的腦海中。最後一幕,從對手的口中說出了:「you did a good job.」
或許可以說,羅賓威廉斯隱惡揚善,在影像中建構了一個美好的世界吧。反記憶剪接
的人認為,記憶剪接是出賣了自我,而從剪接師的角度與被剪接人來看,則是雙方合
意的交益行為,被剪接的人決定了自己的自我,他選擇了以另一種方式來記憶自己。
記憶如果可以從人腦中被獨立出來,它的所有權應該是屬於當事者的,但是在剪接的
過程中,使用權卻是屬於剪接師的,由剪接師拼貼,而後展示。記憶從私領域被譯碼
,被轉置到了公領域。記憶的展演於是成為公眾事件,甚至成為了解真相的途徑。在
片中,羅賓威廉斯終於弄清楚另個小男孩沒死。然而,如果在我們的社會,記憶可以
被檢視的話,大概泛藍人馬會很想看看陳水扁的記憶吧。在這樣的前提下,記憶似乎
是客觀的,可供檢驗的事物--如果記憶的圖像可以重來,可以重新被閱讀的話。於
是,我們可以追尋到原始的狀態,看到所謂事件的原貌。真的是這樣嗎?

我以為不然。記憶的圖像乃是以人的感官為媒介,而感官之統合乃是主觀的。同一個
事件,同一個人,不同的視角都會看到不同的東西,更不用提不同的人。人們的記憶
乃是不斷重構的過程,而非靜態不可更動的實在;同一個事件,隨著思想者的思想脈
絡不同,拼貼出的圖像都會有差異。再者,感官知覺有它的極限,感官作為一種媒介
,本身就會將對象作裁切,差異的事物才是感官的主要對象。因而,能否透過人的記
憶,重構出所謂的「真實」,我是懷疑的。(覺得自己好像落入了物表象與物自身的
二分困境...)或許我們只能建構出所謂比較貼近「真實」的圖像吧,這是一個機率的
問題。

我認為,記憶是關係性的。記憶是人們日常生活關係的積累與沉澱。是人們與在世界
互動的過程中,所留存下來的。記憶的機制則是像故事一般,當我們想它的時候,我
們會把相關的事件連結在一起。當我們不去理會它時,則是潛藏在意識的底層,好像
沒有一樣,但它確實存在,然而是以零散的方式,未被注意的方式存在。直到我們忽
然想起了什麼,我們的思想像針線一樣連結了這些散落的記憶元素,於是,我們將記
憶與當下我的思緒連結在一起。就像這篇文章可能連結起你所看過的電影一般。

正因為記憶是不斷地以關係性的方式被建構,因此,當羅賓威廉斯得到Louis Hunt當
時並沒有死,這是當下他的新的理解,於是當他重新檢視記憶,確定了地上的血乃是
油漆,因而有了不同的詮釋,也消解了四十年來的謀殺的陰影。或許,日常生活就是
一段不斷詮釋的過程,詮釋自己的生命歷史與所有的社會關係,在這當中,成長、挫
敗、學習、創造、遺忘。別人的生命與自己的生命相互交織,彼此都在遺忘中,永恆


就算有了紀綠片,還是會被遺忘的,不是嗎?或者被略忽,被視而不見。死都死了,
還貪那「永恆不朽」的名嗎?不遺臭萬年就很不錯了,您說,是吧?

關於影片: http://www.tungfilm.com.tw/detail/finalcut.ht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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