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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為回覆一位學妹的文章所寫的. 有冒號者為引文,是引自學妹(:)及學妹的朋友(::)的話,前面沒有冒號的,字體為黑色的,則是我的話


 

[尚未征得作者同意,故只留幾句引文]
: : 「你會喜歡一個人,是因為你跟他不熟,
: :  你會對誰友善,是因為你跟他無牽無掛;
: :  越是靠近越是貼合,你的防衛就剩殘酷而已。」
[刪]
:   君子之交淡如水這件事是存在的,在那裡面一樣有清白的真心。但就因為太、過、清
: 、白,生命的根和血脈...,不會長到一塊。


先談談淡如水是怎麼回事好了。
淡,並不意味著不涉入,我不能明白,所謂的長到一塊是指什麼?
是指濃得化不開的憂愁嗎?([笑]陳綺貞都跑出來了)

而有趣的是,淡正是親的基礎。
《莊子.山木》:且君子之交淡如水,小人之交甘若醴,君子淡以親,小人甘以絕。
《禮記.中庸》:君子之道,淡而不厭。

《說文》云:「淡,薄味也」;淡這件事,是和飲食談在一起的.
飲食是人們日常之所需,不能吃得太多,也不能吃得太少,只能適量
你沒有辦法連續十天都不吃東西,你也沒辦法一次吃完十天的東西.
朋友,這回事,就速度而言,從來是急不得的


但淡,談的不是速度的問題,而是日常相處的分寸拿捏的問題。
朋友的互動,是一點一滴的,而不是一下子太過沉重的給予。
在這點上,Bourdieu在《實作理論大綱》(2004:16-22)裡,談的很發人深省。
用我的話來說,在短時間內給太多,會讓對方覺得虧欠,成為一種負擔
大禮通常是送給陌生人的,過份地熱絡只用於對待陌生的重要人物。(因為有求於它)

送禮,包含著要求對方回禮的意味,在其中,時間的角色是很重要的。
如果對方送你禮物,你馬上回禮,意味著你想極力撇清關係,互不虧欠 。
如果對方送你禮物,你回了同樣的禮物,意味著你拒絕這份禮物,物歸原主。
在這兩種情況下,都意味著拒絕維持關係。
如果對方送你禮物,而你送了更大更貴重的禮物,較量的意味就很清楚了。
在上述的情況中,時間的差異和延遲(differ and defer),是交往技巧的關鍵

禮尚往來的薄禮,一方面把情感的強度減小,使人們可以承受,
另一方面,正因為它的薄,反而在各個時間片段,從「斷續」得到「延續」
而非一次解決,老死不相往來。Bourdieu說的很俏皮:

  所謂「薄禮」,乃介於「無償」之大恩(ex父母之養育),和有嚴格規定
  的「強制」回禮之間;因此價值不宜太高,才容易拿得出手,也容易收
  得回來。但小禮一定要常給,要有點細水常流的味道,也就是說小禮一
  定要在「驚喜」和「善意」的邏輯裡運作,而不可以依儀式的「機制」
  去做。送這類小禮的目的,在維持社會交際的日常秩序,通常只是一盤
  熟食,粗燕麥粉...。(2004:20-1)


我以為,如果把時間也算作禮物本身的話(ex:我為你付出了那麼多時間),
其實順著上文的邏輯。「淡」是維持「親」的必要條件,也就看出古人的智慧。

淡不意味著不親近,濃烈也不意味著情深。

水,可急可緩,可清可濁,可長可久。
水的特徵之一,在於它能涵養滋潤,但多了就變成洪流了。
談淡如水是有特別意義的,否則厚如土,累如山,闊若海又何嘗不可。
但談水的原因在於,水是可以不斷地滙聚,累積,但它又是流動的,
看起來好像沒有在運動,可是實際上情感已經時間的流裡,走得又長又遠。
而情感的累積,是無法分裂的,就像你無法在上海,把從四川的水和江蘇的水分離開來
但是土是可以被分開的,土相對來說,比水更具固著性,但也更死板,但水是靈動的。

所以,我想,君子之交淡如水,並不意味著君子不交,
只是他們更懂得相處的邏輯,更懂得怎樣維持長久的關係
強烈的愛憎,有時是意味著自我的主觀性太強,加在別人身上,常常是無法承受的沉重
成熟的人不是沒有愛憎,但成熟的人不會強加自身的愛憎在他人身上。
否則,就像那位同學講的,對方不過是你的欲望的對象罷了,他不是你朋友,他是你的物

我承認,我對你的文字不太懂,但我說說我的想法,我還是相信人善的那一面。
另外,對於最初的三句話的命題,我想作一些回覆。


(1) 「你會喜歡一個人,是因為你跟他不熟,
我不覺得如此,當然我不確定我們的"喜歡"以及"熟"指的是不是同一個東西.
喜歡,意味著跟這個人在一起,你會欣喜,你能在從他身上得到某種樂趣。
熟,意味著你們不是陌生的,你是了解他的,你們有共同的回憶與經驗。

或許,這個命題對了一半,但那種喜歡是出於無知,而非出於了解,
對我來說,那只是一種盲動與盲從罷了,或許可說是一種心靈的投射吧。

但後半(或許可說是見山又是山吧),你熟了這個人,而你喜歡他
意味著你是經過了選擇,經過了考量,知道他的好與不好,而你喜歡他
我覺得這樣的情形,是存在的。

我和我朋友很熟,但我們日常的交往很淡,但只要有需要,我們都會互助扶持。
我喜歡我的朋友,就這個意義上,我覺得跟他們在一起,有種被支持的安全感。

如果你指的是男女情愛的喜歡,我想亦不例外。
是喜歡還是盲動,應該很容易就分辨出來。

(2)你會對誰友善,是因為你跟他無牽無掛
反論不合理
邏輯上代一次就ok了,若p則q,則~q則~p
我和他有牽掛,所以我對他不友善
因而,只要有一個人是我所牽掛而又友善的例子,那就足以推翻此例.
譬如我的家人,我的死黨,因此,我認為這個說法是有問題的.

(3)越是靠近越是貼合,你的防衛就剩殘酷而已。」
這點我倒覺得還有點道理,同樣從上文Bourdieu的討論來看
當雙方的貼合,到無法承受時,(可能情感上的無法承受,可能經濟上的無法承受)
也只能殘酷的撕破臉了...

(但溝通並非不可能,疏遠同樣也是人際策略之一,又何必把話說死呢?)

以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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